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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绝以“痕迹”论实绩
2022-09-02 19:42:56 字号:

□胡喜庆

近日,中央发文为基层组织减负,杜绝简单以“是否留痕”印证村组织实绩。(8月31日《新京报》)

痕迹管理是近年来党政机关绩效考核常用的手段,但在一些地方“痕迹管理”走偏走样。尤其在乡村管理中,“以痕迹论实绩”比较普遍,但重“痕”不重“绩”、留“迹”不留“心”。

日常工作中,乡村“痕迹主义”越来越明显。部分村干部到联系点开展工作,首要的事是拿出自己的手机,和“盆景”来张亲密“合影”,代表自己开展了相关工作。难怪有些不知道底细的群众,误认村干部在“作秀”,干工作就是照相而已。长此以往,留了“迹”却难以做到留“心”,村干部喊累,而村民不满意。

乡村是政策落实的“最后一米”,村干部是引导各项政策落实的那根针,乡村工作的好坏关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落地实效。每个村的干部只有寥寥数人,时间极其有限,却将大量的时间用于“留痕”,岂能腾出足够的时间服务村民呢?

其实,村干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必要的“留痕”无可厚非,那样不仅可以反映他们工作开展情况,又能够了解工作进度,但要适可而止。倘若上级部门一味以“痕迹管理”为村干部套上了一个金箍,唯“痕迹”考核村干部,伤害的何止村干部们的心。

整治乡村“痕迹主义”,必须化口号为行动、变务虚为务实。对乡镇部门而言,既要看工作“痕迹”和报表,更要深入实地看看“实绩”,少些跑马观花,多些现场调研,健全完善考核方法、创新考核机制;对村干部而言,则不妨少点“留痕心态”,多点“用心行动”,才能够真正沉下身、稳住心、干出成效,当好群众的“心上人”。

来源:红网

作者:胡喜庆

编辑:田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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