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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不满30小时要捐300,“打工人”职业权利何以被践踏至此?
2022-09-03 20:23:51 字号:

加班不满30小时要捐300,“打工人”职业权利何以被践踏至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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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

近日,深圳一公司新发布了《关于严格执行加班制度的公告》,要求员工每月加班时长必须达到30小时,如未达标,员工需要向公司乐捐300元,引发公众热议。(9月2日 极目新闻)

“上班上到欠钱”如此滑稽的事情却真切地发生在了很多勤勤恳恳的员工身上。不少网友都表示自己也遭遇过类似无理要求,“业绩不达标不但工资不发还倒扣1000”,“打卡时间变动导致变相加班”等等。从什么时候开始,劳动付出已经无法换取合理的劳动报酬了?员工为企业创造价值,企业却以多种方式剥削员工劳动,劳动者的权益何在?

近年来关于企业不合理制度与加班文化的盛行曝光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但如此明目张胆无视劳动法,毫无底线压榨员工,劳资环境沦落至此也应该呼唤法律的制裁。面对相关诘问,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表示“这是公司内部的事情”。难道公司独立于国家法律之外吗?这不仅仅是一家公司认知的问题,这背后反映的是当今企业对于劳动法的蔑视与不尊重。

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因此,超出法律规定的工作时间,即可认定为加班。

然而当今大量企业盛行加班文化,肆无忌惮侵占员工利益,甚至公然发布违反劳动法的规章条例,这些普遍不尊重劳动法的现象不仅是对市场的扰乱、对权益的侵犯、更是对司法公信力的挑战。企业违法乱纪如此猖狂,除了自身逃避法律监管、相关部门执法不力外,也不得不反思是否企业触犯劳动法的成本过低,不足以引起重视,让其“顶风作案”。此外,员工选择忍气吞声也是企业猖狂的原因之一。对劳动者来说,拿起法律武器维权时间与经济成本高,自身不具备法律专业知识时举证难度大,且最终收益相对而言并不可观,这也就造成了很多劳动者最终放弃斗争,以及企业违反《劳动法》却很少被举报的现象。

面对劳动者权益受到如此严重践踏的局面,要想真正规范问题,除了依法惩治与治理,还需要相关部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同时,企业也应该将目光放长远,避免形成加班文化、合理分配员工工作、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从而提升自我核心竞争力。在面对压迫与不合理加班现象时,劳动者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再忍气吞声变相纵容企业的侵犯行为。

生产劳动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保护劳动和劳动者,在一定程度上就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劳动者维权之路与当前乱象的规范需要政府、企业、员工共同配合,合力阻止侵权行为的再度发生,方能营造和谐的劳资环境。

来源:红网

作者:易以慕

编辑:田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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