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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机构将捐书售出,如此“贩卖”爱心不可取
2022-09-15 20:25:30 字号:

慈善机构将捐书售出,如此“贩卖”爱心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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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颖(重庆大学)

近日,一位名为“大奇说珠宝”的网友爆料,自己捐赠给广东省肇庆市自闭症互助协会的2000元的图书,被该慈善机构以六五折的价格给义卖了出去。9月14日,肇庆市残疾人联合会回应涉事协会可能没有了解到捐赠人意图,加上内部管理不够严格,所以才把捐赠的书籍打折义卖了,接下来会把卖出去的书籍重新买回来。(9月14日 《济南时报》)

一石激起千层浪,该慈善机构将捐书售出的举动一经报道立即引发众怒,网友纷纷表示:“大家不是没有善心,而是被某些没有心的人伤害到而寒心了”“爱心被按在地上‘摩擦’”,甚至还有网友产生了“不会再捐书”的想法。“义卖”事小,违法事大,根据我国《慈善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慈善组织确需变更捐赠协议约定的捐赠财产用途的,应当征得捐赠人同意。” 广东省肇庆市自闭症互助协会在捐赠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变更捐献书籍的用途,这是对捐赠者的不尊重,也是对法律的公然挑衅。

笔者认为,此番“贩卖”爱心的不道德、不守法之举“百害而无一利”。于爱心人士而言,“一片热心”因此变成了“万般寒心”。事实上,不论谁得知有情的捐赠物被无情“贱卖”,除了愤怒还是愤怒,除了心寒还是心寒。 于受益人而言,对症“捐赠”变成了发钱了之,据悉此次事件的捐赠对象为广东省肇庆市自闭症互助协会,神经心理学家Donna L Murdaugh曾经过科学实验证明阅读特别是绘本更能刺激自闭症儿童,如果这些图书被送到自闭症儿童手里,何尝不是一剂“良药”呢?可当书籍被卖,金钱又能给他们多少帮助呢?最后,于慈善行业而言,溢美之辞因此变成了非议之声,殊不知这样的行为“寒”了捐赠者的心,也就“凉”了慈善行业的发展。

“从善如登,从恶如崩”,行善举已不容易,所以不能让爱心变“痛心”、更不能变“寒心”。从慈善机构来看,胸中有“初心”,行动才有温度。“慈”的本意是善心,“善”的本意是关怀,只有真正做善事、行善举的机构才能让捐赠人“放心”,让受益人“开心”。同时,依法运行、公开透明也是重中之重,此次出事,机构将“黑锅”甩给“没有了解到捐赠者意图”,其实,我国《慈善法》第三十九条早就给出了解决方法:捐赠人可以要求签订书面捐赠协议,其中包括捐赠人和慈善组织名称,捐赠财产的种类、数量、质量、用途、交付时间等内容。从全社会来看,相关部门要形成洞悉慈善机构运作的“监管意识”,公众要形成关注慈善机构活动的“监督意识”,织密一张“外部监督网”,让无良慈善机构的“恶行”无所遁形。

慈善家陈光标说过,慈善不仅仅是“手的给予”,而更应该是“心的给予”,每一个捐赠者都希望能将“心的给予”送给受益人,慈善机构无权“贩卖”他们的爱心。慈善行业本是一块圣洁之地,社会绝不能纵容个别“老鼠屎”搅坏公益慈善这锅“好粥”,最后,希望每一个人的善意都不要无良机构被辜负。

来源:红网

作者:王颖

编辑:田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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