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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隔离期下楼被开除学籍”,防疫岂能乱作为
2022-11-11 15:00:19 字号:

“居家隔离期下楼被开除学籍”,防疫岂能乱作为

□丁家发

网传甘肃酒泉市肃州中学对两名高三学生在居家隔离期间下楼活动,作出开除学籍、留校察看半年的纪律处分,引发关注。11月9日晚,酒泉市肃州区教育局通报称,已责令肃州中学撤销处分决定,对两名学生进行批评教育。(11月10日《齐鲁晚报》)

高三即将参加高考,甘肃酒泉市这两名学生仅因居家隔离期间下楼活动,差一点把自己的学籍弄丢了。学校的一纸处分,如此之重,在网上引起广泛质疑。防疫岂能乱作为,教育局不能止于撤销处分决定,还应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并举一反三,防止类似损害学生合法权益的事件再次发生。

毋庸置疑,高三学生大部分已经或即将成年,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如果违反防疫相关规定,可以依法给予一定的处罚予以惩戒。如果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视情节大小,可以处以警告、罚款或者拘留等处罚;如果违反《传染病防治法》造成疫情传播的,则涉嫌构成传染病防治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学校当然也可以依据校纪校规,作出相应的处分决定。

据此前报道称,这两名高三学生在居家隔离期间,于2022年11月8日下楼活动。其行为给属地防疫工作带来严重安全风险,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高某、张某某两名学生开除学籍、留校察看半年的纪律处分。不可否认,两名学生确实违反了当地防疫规定,但情节较轻微,校方以此为理由,对学生作出“开除学籍”的决定,并没有相关的法规依据,因为从防疫规定中,根本就找不到“开除学籍”的条款。如果学生因刑事犯罪被开除学籍,公众还可以理解。仅仅因居家隔离期下楼,就被处以“开除学籍”的纪律处分,显然过重了,属于行政乱作为。

学校对两名学生作出“开除学籍”处分的初衷,或许就是“杀鸡给猴看”,以警示其他学生遵守当地防疫规定。尽管出发点看似是好的,但这种简单粗暴的处罚方式,必然会引起公众的质疑之声。当地教育局责令校方撤销处分决定,对两名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就是对学校行政乱作为的及时纠偏。但是,此事件不能止于撤销处分决定,还应当调查事件背后的原因,对相关责任人乱作为的行为进行追责,并给以一定的处分,从而起到惩戒和警示教育作用。同时,举一反三,排查在防疫工作存在的其他乱作为行为,并及时予以纠正。

类似乱作为现象并不少见。一些基层单位及防疫部门,对“公众场合不戴口罩”“不参加核酸检测”等情形,动不动就给予过重的处罚,给群众添堵和增加负担。其实,在防疫工作中,处罚不是目的,应当对一些轻微的违反防疫规定行为,以批评教育为主,并引导群众严格遵守防疫相关规定;而对屡教不改者,或情节较重者,则依法依规给予严厉的惩罚。同时,不妨通过地方立法,对防疫工作中违反相关规定的,以法律条文形式,确定具体的惩罚措施,不仅让执法有法可依,也能避免一些任性加重处罚等行政乱的作为。这样,防疫工作才不会给群众添堵、添乱,以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来源:红网

作者:丁家发

编辑:田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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