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天行(华中科技大学)
11月6日上午,重庆71岁的胡大爷突发急性心肌梗死被送到重庆市中医院,但他的“渝康码”是黄码,且没有医院做手术需要的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抢救生命,不必等核酸结果!”医生当机立断,为其开辟绿色通道,进行了手术。胡大爷术后恢复良好,正在监护隔离病房接受后续治疗。手术中与胡大爷有密切接触的医务人员就地隔离中。目前双方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11月10日《潇湘晨报》)
应当说,在中央严令禁止“过度防疫”的大背景下,这样的事件出现在大众视野里无疑是喜人的。网友的好评刷屏:“好感动”“稀缺的典范”“医者仁心”……但在为这件事感到喜悦的同时,我们也应当反思:是什么样的原因,让“医生救人”这样天经地义的事也成为新闻了?
我国《执业医师法》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对急危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 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则写道:“医疗机构对危重病人应当立即抢救。”可见,在面对突发疾病的危重病人时,第一时间治病救人是法律对医疗机构的强制性要求,也是医务人员必须无条件履行的一种义务。医务人员当然是高尚和英勇的,我们赞赏和钦佩他们的付出。但治病救人这样一件道德上天经地义、法律上理所应当的事,竟成为了一个令人交口称赞的大新闻,这何尝不是一种怪现象?
问题出在新闻业身上吗?笔者不这样认为。对于新闻业而言,新闻内容的选取必定遵循价值原则,而一件事的新闻价值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该事件在公众心目中的重要程度和稀缺程度。换言之,此次医生们选择不等核酸结果就给黄码病人开刀,这件事在公众眼中是十分重要和稀缺的。
怎能不重要呢?怎能不稀缺呢?疫情以来,因为不科学的防控政策而耽搁了就医的人不在少数。今年一月三日,西安一男子封控期间突发心绞痛,因来自中风险区而被医院拒诊,在耽搁了八小时后不幸身亡;同月六日,西安一位孕妇腹痛就医,却因没有核酸证明而遭受拒诊,在医院门前苦等数小时后血崩流产;三月,上海一名护士在家突发哮喘,跑遍上海多家医院均被拒诊,连自己工作的医院也拒绝救治,最终窒息而亡……突然出现一家愿意接受黄码病人的医院、一群不待核酸结果就做手术的医生,公众如何不为之感动、为之钦佩、为之深感不易?这样的新闻对于公众而言,怎能不重要?怎能不感动?怎能不令人交口称赞?
人们在无数次传染病大流行过后,都留下了许多次生灾害和遗憾。那些因新冠肺炎疫情而逝去的生命是这个时代容易被关注的对象,但更多因病不能及时入院而逝去的病人,则是应急状态下医疗卫生服务中的被忽视者。我们之所以称赞重庆中医院的医生们,是因为我们对他们顶住疫情防控压力而先行治病救人的行为感到钦佩,更是因为我们越来越能关注到那些疫情中的被忽视者、那些未患新冠却与新冠息息相关的常规病人。“以人为本”不是关注某一类特定的人,而是平等地关注每一个挣扎在苦难和煎熬里的普通人。
不等核酸结果就先救治病人,是不科学防疫政策的一个终止,也是我们贯彻“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的一个新的起点。愿这样令人欣慰的事件能推广普遍到祖国大地的每一个角落,愿第一时间救治病人成为一种常态,而不再是令人激动的大新闻。
来源:红网
作者:潘天行
编辑:田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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