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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鲜灯”被禁?是时候还农产品应有的色彩
2023-07-26 19:56:59 字号:

“生鲜灯”被禁?是时候还农产品应有的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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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宇康(苏州大学)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明确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生鲜灯”误导消费者。“生鲜灯”是一种通过调整光照颜色而使生鲜食品呈现出更加鲜艳颜色的灯具,因成本低而又使用方便,应用十分广泛。在“生鲜灯”的照射下,生鲜肉类往往显得色泽格外红润鲜嫩,有些夸张的灯甚至有可能影响消费者的色觉感官,就算是肉类有些不新鲜,消费者在这种光线照射下也很难分辨。但一旦回到自然光或接近自然光的灯具下,不新鲜的肉立即“现了原形”。(7月26日 《北京商报》)

鉴别农产品品质好坏的最直观方式便是肉眼观察,消费者“以貌取物”的方式无可厚非。然而,商家恰恰就是抓住消费者的这一行为并加以利用,让消费者在不知不觉中落入商家设下的陷阱之中。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商品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全面的信息。而使用“生鲜灯”的商家既没有保证其提供的农产品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也没有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全面的信息。其行为明显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并且涉嫌欺骗消费者。

在泛滥的“生鲜灯”骗局中,买家是受害者,农产品卖家与“生鲜灯”供应商是幕后黑手。生产创造需求,“生鲜灯”供应商为农产品卖家提供“生鲜灯”,部分卖家尝试过后发现自家农产品卖相好了,销量上去了,产生了采购更多“生鲜灯”的需求。与此同时,其他卖家在观望率先使用“生鲜灯”的卖家后也产生了购买的需要。“生鲜灯”需求的猛增反过来又促进了“生鲜灯”供应商扩大生产。久而久之,“生鲜灯”充斥在农产品交易市场上,作为卖家原本主要竞争指标的产品质量已经被灯光营造出来的幻像取代。消费者在受伤,农产品卖家与“生鲜灯”供应商却在一旁赚得盆满钵满。由此可见,“生鲜灯”骗局是农产品卖家与“生鲜灯”供应商的“双向奔赴”,是市场调节过程中自发形成的一个漏洞。对此,政府必须介入干预。

新规的出台让我们看到了政府对于市场行为的密切关注,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坚定决心。但是如何将字面上的规定落到实处,我们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打开某电商平台,大部分贩卖“生鲜灯”的商家依旧在正常营业。在国内各大城市的农产品市场,我们依旧可以看见“生鲜灯”的身影。在新规出台到全面实施的这段空档期里,如何为新规的落地创造条件,如何减少消费权益受侵害的事件发生,是每个执法人员都应该考虑的问题。除了做好新规的解释和宣传,对农产品卖家以及“生鲜灯”供应商进行人性化地教育与整改,更重要的是不断优化消费环境,加强对农产品质量的监管,从根源上解决过期产品新鲜卖的问题。此外,我们更应长远规划,动态化、持续化地落实新规条例,为消费者的权益建起长期有效的屏障,避免出现前期落实,后期失效的情形。

让农产品呈现其应有的色彩,需要政府伸出有形之手,商家回归服务本心,消费者练就火眼金睛,这条路任重而道远。

来源:红网

作者:周宇康

编辑:钟星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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