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海明(重庆大学教授)
生命是不可再生资源,爱惜生命是一个人的义务。至于如何对待生命,总有截然不同的“版本”呈现在公众面前。歌手李玟,以自己的方式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她的离去,是全球性的新闻事件,成为舆论热议的话题。
7月5日,乐坛天后李玟(CoCo)离世。7日,她的二姐李思林证实李玟罹患抑郁症,透露其病情在三四天内就迅速恶化,不停嫌弃“都是我不好”,她更透露李玟病重时仍挂心另一名女星郑欣宜,“她不快乐,我想帮她!”(《羊城晚报》7月7日报道 )
这则后续报道,让公众看到了李玟的爱心。尽管自己终日被病症折磨,依然惦记着自己的同行。这样一种对他人的关爱,确实令人感动。
在对李玟的善心和爱心感动之余,也让我们思索这样一个问题:在爱人与爱己之间,如何学会平衡?一个饱受疾病折磨的人,一个掌握着自己生命主动权的人,在倾心关注他人的同时,假如也把这样的关爱同时施予自己,劝慰自己尊重生命,类似的悲剧可否会避免呢?
生命是平等的,每个人的生命都是无价的一次性资源,每个人都应竭力尊重生命。
按照康德的伦理思想,人负有对己和对他人的双重义务,两者同等重要,不可偏颇,因为对自己的义务和对他人的义务都是人不可推卸的责任。
在传统的教育中,关爱他人成为教育的主导内容。与此相反,关爱自己的义务却未必受到重视。在某些宣传报道中,漠视自己的健康而倾力爱人,反而被当作“美谈”。关爱他人确实重要,前提是力所能及。关爱自己同样重要,力有余方可去爱人。如果对自己的义务和对他人的义务发生倾斜,不是过度自利就是过度奉献,偏颇其中一种义务,都是对义务的违背,必然要存在伦理风险。
演艺圈的知名人物,出于职业的缘故,需要与自己的粉丝保持着沟通。言行上稍有不慎,都可能成为媒体曝光的素材。身份的显著要求这个群体优先选择遵守关爱他人的义务,不论自己的内心如何痛苦,所有的公开场合都是他们的“舞台”,既然是舞台,就需要选择把悲伤留给自己,把欢乐带给他人。这样的“先他人之忧而忧,后他人之乐而乐”,难免给抑郁症的侵袭提供了便利。
从李玟生前还在关心华人歌手郑欣宜可知,这样的“先人后己”,属于典型的传统“差等之爱”,因为未能平衡好对己和对人的义务,反而让更多的人因为这样的不对称的爱而伤感。
人既要为他人活着,更要为自己活着,生命的价值在于感受和经历。对于演艺圈的知名人物来说,感谢粉丝对自己的支持,回报他们对自己的关爱固然重要,但是,也需要在自己和他人之间做好“爱的蛋糕”的分配,别怠慢了自己。
李玟的离去,让更多的人认识到抑郁症的危害。讨论李玟,纪念李玟,又不能仅仅停留在一种病症的范围内,更应扩大视野,从这个悲剧事件中发现人肩负的对自己的义务和对他人的义务,学会平衡两种不同主体的义务,因为每一个生命都弥足珍贵,爱护好自己,才能真正遵守关爱他人的义务。
来源:红网
作者:刘海明
编辑:田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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