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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高价彩礼”的关键不在于“彩礼”上
2023-07-06 17:28:12 字号:

整治“高价彩礼”的关键不在于“彩礼”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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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昆成(华中师范大学)

多年来,“高价彩礼”作为婚俗中的一种现象,一直引发着广泛关注和争议。近日,“男生被要28.8万元彩礼写信给县长求整治”话题冲上微博热搜。据悉,该名男生因对象所在的镇原县彩礼过高,而在信中恳请镇原县用强有力的态势整治高价彩礼。(7月5日 《大河报》)

其实,今年两会期间,就有人大代表提出类似的建议并冲上了热搜,即“农村地区推行低彩礼零彩礼”。笔者在当时写了一篇名为“‘彩礼’问题的关键不在‘彩礼’上”的评论文章,其主旨“强制推行低彩礼、零彩礼不可取”。理由有四:其一,“彩礼”作为传统习俗,有情感价值交换的功能;其二,面对着男尊女卑的社会状况和家庭结构,“彩礼”有一定的调节功能,是男性对于女性让渡权利的补偿金;其三,对于在经济落后地区的男性,“彩礼”是提高其婚姻竞争力的手段之一;第四,与“彩礼”对应的有“嫁妆”,都可以视作为小家庭的“起始资金”。四点总结起来的意思就是,“彩礼”之下还有更深的问题。

这并不是为“彩礼”作辩护,“彩礼”无疑有着罪恶的一面,一方面让一些男性心安理得地接受妻子权利的让渡,另一方面也有的女性只见“彩礼”,而不见为“彩礼”所牺牲的权利。

但靠表面上消灭“彩礼”也解决不了根本问题,因为“彩礼”只是病根上的一种症状。病根是什么?是错综复杂的男女平等问题、不充分不平衡的发展问题。这大致可以分成罗素在《幸福婚姻与性》中所说的两种基本制度:家庭制度和经济制度。他在这本书的导言部分也提到了对“制度变革”的看法:“改革者和反动分子没什么两样,他们均习惯于从该问题的一个方面或最多两方面进行考察。能够把私人视角和政治视角结合起来的,就尤其罕见了。”同样的,如果对于“彩礼制度”存在的利弊进行权衡考虑,只是看到了缺点就否定,看到了优点就肯定,都是不符合辩证思维、不符合科学的看法。强力整治高彩礼或许对于某一个人是很好的,但从大局来看未必有利于地区发展。对于农村落后地区,实行“低彩礼”甚至是“零彩礼”,或许会对该地区“光棍”群体整体婚姻竞争力构成毁灭性打击。

整治“高价彩礼”的两道坎,一道在经济,一道在家庭。“不平衡不充分的经济发展”很好理解,不同地区、人群的经济水平不同,导致“彩礼”成为地区、人群之间的一种调节手段,可以为弱势男性群体增加“筹码”。江西“高价彩礼”的产生原因之一,就是“环江西经济带”的形成,江西本土男性的竞争力比较起来就有所下降。所以我们必须坚持“共同富裕”,坚持更加平衡地发展区域经济。

长期以来,中国封建社会就是男尊女卑、讲究“继承香火”的社会,而现在仍有不少人持有这样的观念。生物学上男女出生的概率差不多,但为何中国大陆的男性比女性多了三千多万?为何一些“彩礼大省”往往是排名前列的男女失衡省?“重男轻女”是父权社会的积病,而这积病的病根就在于传统的“继承香火”观念。

为何只有男性才能继承“香火”?费孝通在《乡土中国》中提到了中国的“家”是一种“差序格局”:“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按道理一个父母生出来的子女,姓氏也相同,应该与父亲这个波纹中心的距离是相同的。但现实却是男性得入宗祠,女性即使同姓也是“外姓人”——因为从性别角度,“女性”没有和“男性”摆在一起的权利。

“婚姻”是什么?本身就是一个女子变得“里外不是人”的仪式。“婚”来自女性要在黄昏时出嫁,“姻”的本义则是“女婿家”,“女之所因(凭借),故曰姻”。女性嫁了出去也不会成为其“本家人”,只能成为族谱谱系上代表“香火继承”的一个符号。

这样姓氏主导下的“香火继承观”有必要存在吗?或许对于古老的父权社会有存在的合理性,因为父亲无法保证妻子的子女与其有血缘关系,所以靠保证妻子的贞洁来间接保证子女继承的合理性。但在今天,即使让子女随母姓,甚至不需要传统意义上的姓又有什么很大的关系吗?难道靠性别或者姓氏就可以决定子女与自己之间的亲疏吗?难道不可以用情感的亲疏来决定“香火的继承”?难道就一定要让女性“嫁”,而不是两人一起组成一个新家庭?

如果这样的问题没解决、没协商清楚,如果女性在婚姻中继续处于弱势地位,既需要出门工作,又得负责大小家务,还得肩负“香火继承”的责任。那么即使消灭了“彩礼”,又有多少女性愿意结婚、愿意生育?或许,也只有前面的问题解决了,“彩礼”才能回归到表达期盼的本义上去。

来源:红网

作者:吴昆成

编辑:田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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