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卫兵
近日,福州仓山滨海橙里小区业主向智慧海都平台报料称,5日晚暴雨突降,小区地下车库积水,有业主要下楼挪车,但物业楼管却以“地下车库刚刚放置防洪板,车出不去,防洪板没有领导指示不能撤”为由,拒绝业主挪车。结果,超过200辆汽车泡在地下车库的积水中。(9月11日《海峡都市报》)
超过200辆车被淹在车库,业主们蒙受了巨大损失。除了房产之外,汽车可能是一个家庭位居第二的重要财产了。汽车被泡在水里完全报废,以估值计算,每位业主可能遭受10万甚至百万元的经济损失。按总价计算,此次事件中业主们的损失总额可能达到上千万元。
私家车被水浸泡,业主们会对物业管理打“差评”。业主按物业要求将车辆停放在地下车库,物业有义务和责任保障车辆的安全。如今,由于物业拒绝业主挪车,业主车辆报废,物业部门难逃其咎。不能有效维护业主利益的物业,业主如何满意?
发生这起事件,说明业主对物业的监管不力。在车库刚有积水时,有业主在微信群里提出挪车的要求,可是物业楼管人员却说:“已放好防洪板,没有领导的指示,不能撤。”物业人员的回应没有错误。业主提出挪车,是个人名义,不是大部分业主或者所有业主的共同要求,物业人员可以拒绝。如果业主以业主委员会名义要求物业人员撤防洪板,让业主挪车,那么,物业人员必须服从,同时向相关领导报告。可见,在监督物业行为上,业主缺乏一个有效的业主委员会实施监督,导致监督不力。
有的小区业主与物业之间存在诸多矛盾,有的业主因为物业清扫道路不干净,不公开公共设施收益,无法监督,而拒交物业费,伸张自己的权利。有的物业虽然对小区开展清扫保洁和安全巡逻,但是遇到个别业主“找茬”,拒不缴纳物业费的情况,也感到委屈和无奈。之所以如此,在于业主委员会的监督作用未能充分发挥。有的小区没有业主委员会,当业主权益受到侵犯时,只能以个人名义提出抗议,无法对物业实施有效监督。有的小区虽然成立了业主委员会,但在工作中偏袒物业,不为业主利益服务,对物业的监督形同虚设。
因此,加强业主对物业的监督,关键在于成立代表业主利益的业主委员会。如果有业主对物业有意见,可以向业主委员会反映,业主委员会再将意见反馈给物业,督促其限时整改。而且,物业对个别业主不合理要求有意见,也可通过业主委员会进行协调处理。这样,能够及时化解业主与物业之间的误会和矛盾,业主委员会监督物业的作用也随之增强。
有了业主委员会作“后盾”,业主对物业的批评、监督自然更有效、有力,也将尽可能避免类似发生暴雨来袭时,车辆被淹地下车库的事件。
来源:红网
作者:许卫兵
编辑:刘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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