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荣融(重庆大学)
2月3日,一段“学生打架被老师用胶带缠在一起”的视频引发了网友的广泛关注。
视频中的两名高中男生因打架被老师用胶带紧紧缠住,面对老师的录像只能满脸通红地低头。而老师却称这样的“拥抱”可以“完美解决”他们的矛盾,有助于促进他们之间的感情。笔者认为,老师的做法不仅违反了《教师法》第八条中规定:教师应当“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应当“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更是不尊重学生基本人格,缺乏师德的表现。
首先,用胶带将两名学生强制地缠在一起,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条中第二点及第三点规定: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而用胶带缠学生的行为,不仅会让学生感到不适,更违反了对未成年人人格尊严的保护是霸凌式的行为。录像发到网上的行为同时违反了对于未成年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的保护,并且对于未成年人身心发展造成了误导作用。
其次,教师教育学生,尊重应为基本能。教师和学生的人格是平等的,二者间本不应该存在居高临下的关系。尤其是低年级的教师,身为孩子成长中各方面观念的重要参与者,更是要“以人为本”,与学生成为朋友,主动与学生交流和沟通,建立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而不是挖苦、侮辱学生。如此才能做到尊重学生的人格,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不仅如此,教师也要能够包容学生的错误和不足。每一个孩子都需要在犯错中成长,正如刘少奇说的:任何人都要犯错误,人从降生的那一天起,便不断的犯错误,只有在不断的错误,不断的碰钉子的过程中,才能逐渐懂得事情。当学生犯错误的时候,如果教师为之发怒,甚至体罚、羞辱,犯错的学生只会记住这个让他们在全班同学面前蒙羞的场面,并不能真正知道同学间相处的道理。如果教师心平气和地处理问题,会让学生觉得,老师觉察到了他的错误,但是并没有揪住不放,而是希望他以后知错就改,改过自新。海纳百川,是教师博大胸怀的表现,也是教师平等对待学生、尊重学生的表现。
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对于教师用胶带缠绕学生的做法应当坚决制止;学生也有权对教师用胶带缠绕学生做法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对自己违反纪律,影响他人学习的行为也应改正。教师应加强法律意识,履行教师的义务,对自己用胶带缠绕的行为承担责任。教师应以言传身教来指导学生,才是真正的教书育人。
来源:红网
作者:林荣融
编辑:田德政
本文为红辣椒评论原创文章,仅系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红网立场。转载请附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