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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懂公众对“农管”的忧虑,好心才不会办坏事
2023-04-21 21:04:16 字号:

读懂公众对“农管”的忧虑,好心才不会办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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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自强(湖南工业大学)

“农管来了,农民慌了”。在农业农村部官宣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成立之后,部分公众对于这一新设机构、队伍抱有一种忧虑情绪。很快,农业农村部对于公众的担忧进行了回应,也介绍了这一新设机构的渊源、执法对象与权力边界,对于如要在农村收物业费、农民“持证下田”等广为流传的说法进行辟谣。

的确,公众的部分担忧或许就如被辟谣的信息,在事实层面有所失实,那是否就如一些媒体所言,“对于部分网友所担心的越权执法、随意处罚等问题,实际上大可不必太过忧虑呢?笔者认为,这种大规模的焦虑背后既是一种不断觉醒的公民权利的体现,也说明这种行政执法机构设置的正当性与公众认知、理解、接受这一维度上存在着隔阂。农业农村部应该尊重并试着去理解这种舆论背后的社会心理土壤,对于一个新机构、新队伍,为自己正名、划定权力边界,才能赢得可持续健康发展。

据农业农村部的回应,农业综合执法队伍,是我国顺应农业现代化,而将曾经分散、职能重叠的各机构进行的一次队伍整合,也配合出台了如《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一系列制度规定。“农管”的设立,也是响应中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中进一步优化农业农村部职责的体现。这样看,“农”并非凭空而来,但一设立就被群黑,多少是有点冤的。

但另一边,就目前公开的信息看,公众对“农管”的忧虑也有其合理性。首先,在宣传不充分的情况下,“农管”直译就是对农民、农村、农业的管理,这个名字,让人条件反射到多年来另一个饱受争议与指摘的机构——城管,城管同样按照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城市管理工作,可在多年来的实践过程中,由于制度的弹性和监管制度的不完善,造成了一系列的城管暴力执法事件,在公众的固有印象里,这一群体早已站到了民众的对立面,而具有了负面色彩。

同样,从“农管”的顶层设计看,其监管与惩治也具有很强的弹性,虽然农业农村部对农管综合行政执法提出了不准乱用职权随意处罚村民等“六不准”,但未提出具体的惩治措施,在惩处中将带有很大的随意性,此外,监督执法方面,也跳不出城管的窠臼。

其次,一个舆论现象是,虽然农业农村部对“农管”的部分说法进行了辟谣,但公众的忧虑并未消失,理解这种现象并不难,官方虽然给出了或许会让人满意的答案,但最终将这些顶层设计落实的是基层,公众担心的是虽然“出发点”是好的,但经过官僚制度由上到下在KPI和政绩的诱导下,层层加码,最终的实践结果和初心早已判若两物。在过去的几年里,这种做法对我们很多人来说都不陌生。

再次,则是从具体语境——空心化、老龄化的农村之下来理解这项政策,在几乎以老人为主体的农村,其缺乏一定的反馈能力和监督渠道,如果这一制度在实施的过程中“变质”,“苛政”落到这些老人的头上,这种遭遇甚至很难引起社会的关注。不受监督的权力天生带有扩张性,其危害在“互联网失声”的农村远大于在城市。

“农管”的初心是想助力“三农”的现代化,出发点无疑是好的,可现行的制度设计,不能阻止其在城管犯过的错误上重蹈覆辙,也没有刚性的监督制度防止基层在落实上层层加码,最终带给农民额外的负担。

因此,相关部门迫切需要完善制度设计,严格防止在执法过程中以权谋私、权力寻租、暴力执法、形式主义等问题,建立完善的内部监督、纪律检查体系,也建立外部监督体系,欢迎来自各界的批评与监督,防止在层层落实当中加码、异化;此外,更需要执法人员以“服务百姓”为初心和宗旨,既坚持道理法理,也看到民情民理,在老龄化、空心化如此之严重的农村,更需要以服务为依归,尽量淡化规训与指导色彩。

读懂并回应好舆论焦虑,不走城管的老路,既是自证合法性,也避免好心办了坏事。

来源:红网

作者:陈自强

编辑:田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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