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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迫加班怒怼领导:各方都应对“加班文化”说不
2023-04-06 20:20:36 字号:

被迫加班怒怼领导:各方都应对“加班文化”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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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念(西南政法大学)

4月5日,“中电科员工疑似痛批领导安排加班”的多个相关话题连续登上微博热搜第一,戳中众多职场人的心声,引发热议。“加班”早已成为社会打工人因其有情绪“隐性吐槽”的话题,像陈志龙这样正面反抗微乎其微。但是要破除加班这项难题,仅仅靠少部分职场人敢于呼声还远远不够,相关企业、监管部门更应该一同投入到拒绝加班的队伍,唯有如此,“加班”这一社会问题才有可能解决。

对于加班,最大的受害人看似是社会职场人,但是对于企业和监管部门的影响也不言而喻。杭州一名女子连续熬夜加班后离世,杭州打工的外卖小哥小黎送餐途中昏倒等事件繁入眼。对于工作者本身,严重则失去生命,轻则引发健康危机。而对于相关企业,不仅引发众人对该企业的唾弃,还会因回应舆论而处于不安宁的状态,对于监管方亦是如此。无疑,加班这一行为于各方而言都是弊端显见

在现实生活中,劳动者虽然拥有维权意识,但在雇佣关系中显然处于弱势一方,失去了对加班说不的勇气。但是想要破除加班这种不良风气,还需职场人凝心聚力共抗“加班文化”。具体而言,职场人在工作中要有证据意识,在被要求加班时以录音和聊天记录的形式明确自己是被要求加班。此外,也可以使用好“社交媒体”这把“双刃剑”积极维权,让不良行为曝光在社会面前。总的来说,虽然我们深知职场人的力量是微薄的,但是1+1>2,唯有更多的普通人敢于维权,才有可能使自己脱离加班的桎梏。

或许正是企业方处于强者的地位,深知到员工“无奈也无法”的心理,才敢无视《劳动法》大行其道。但这并非企业增收、行稳致远的方式。作为企业的老板及管理层,更应该带领员工有计划、高效地完成工作任务。但实际上却是工作前没有详细的整体计划,下任务时间拖延,甚至一些工作走流程草草完事,等到事情发生时才加班整改。可见,其实加班乱象的最大源头应该是老板以及管理层自身。他们应该做到在其位谋其职,充分发挥好自身的管理能力,一同带领员工使得公司向善向好地发展,赢得员工的心,而非当“甩手掌柜”。企业管理层是一个企业的“浇灌者”,员工是“树木”,只有用心浇灌,树木才会枝繁叶茂。所以,企业方应该俯下身用心为员工着想,不剥夺他们工作之余的时间。

而对于监管方而言,不能抱着自己非受害人的心态就常年坐在办公室,更应该下“基层”。我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四十条规定: 用人单位在国家法定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但是倘若监管“真空”,企业方便会“钻空子”违法。而只有监管方加大监管力度,开启不定期派人到企业监察,提高企业面对未知的“恐惧”,才可能有效破除加班乱象。

当一个社会议题老生常谈并未被解决的时候,该反思的不应该是最底层的人。在以上提及的三个主体中,三者应该是既相连又独立的,至少对于监管方和企业方而言,若企业方守法,就不需要监管方对其监督。换言之,若企业方守法,就不存在职场人因加班而不满。所以,要破除这一乱象的源头,最应该反思的一方理应是企业方自身,但这似乎完全是一个“乌托邦”。破除加班乱象,仍然需要各方大胆对“加班文化”说不,特别是在企业方仍然不作为时,职场者更应该凝心聚力善用法和“技术”维权。

来源: 红网

作者:陈念

编辑:田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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