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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轻医患心理负担”不应成医护收红包的托辞
2023-11-06 15:46:53 字号:

“减轻医患心理负担”不应成医护收红包的托辞

□吴睿鸫

在广东湛江一家医院,医护“收了”患者或家属的红包,不但不处罚还予以奖励。这是什么回事?湛江西南医院负责人龙得云表示,西南医院确实出台了奖励医护“收红包”的措施。“(奖励)措施2023年4月份开始实行,至今已先后奖励了8名‘收红包’的医护,共发出奖励金2300元。”“这样更有利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减轻患者及其家属和医务人员的心理负担。”(11月5日 每日经济新闻)

在医疗领域反腐如火如荼的当下,广东湛江西南医院却“反其道而行之”,出台奖励医护“收红包”措施,即“先收后退”——暂时收下患者红包,然后上缴,其中规定:凡收红包后上缴的,都按每个红包100元予以奖励。从政策具体实践来看,成效显著,并受到个别患者的充分肯定。

按照院方的解释,医院出台这项公共政策的初衷,是想让病患者或其家属来到医院能安安心心,医护也能更轻松并全身心投入工作,体现出制度人性化关怀。更为重要的是,这项政策既可以消除减轻患者及其家属的种种顾虑,同时,也可能让医务人员轻装上阵,从而起到减轻患者及其家属和医务人员的心理负担作用。

然而,减轻医患心理负担,不应成为医护人员收红包的托辞。首先,鼓励医护人员“收红包”,会让国家既有制度失去刚性,成为一种摆设。早在2013年12月,原国家卫生计生委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通知》就明令要求,严禁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2021年11月,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的通知》,第八项明确规定,共建和谐关系,严禁收受患方“红包”。

既然国家制度规定得明明白白,清清楚楚,医护人员面对患者和家属送给的“红包”,就应当义不容辞地拒收。倘若暂时收下患者红包,然后上缴,所谓“先收后退”制度,不但会让国家的公共政策被无情架空,也容易让患者产生误解,不利用保护医护人员。

退一步讲,如果拒收“红包”不能成为每名医护人员的“红线”,有可以变通的空间,可以预见的是,有职业操守的医护人员,可能会坚守“先收后退”制度“底线”,把收下红包原封不动地退回去,而意志薄弱的医护人员极有可能败下阵来,将“红包”归为己有。

医护人员收受红包,败坏了医疗名声,增加了患者的经济负担,为全社会所深恶痛绝。而奖励医护“收红包”制度,从某种程度上讲,根本无法维系正常的医患关系,反而会让医生与患者变得互相猜疑,相互不信任。

将制度规矩挺在前面,把医院打造成“红包”根本送不进的地方,才是更合理合法合情的一种举措。当守纪律、守底线成为医护人员的一种自觉自愿,当患者无需再为是否送红包而纠结,医患双方也就不存在心理负担了,唯此,医患双方才会真正安心、放心、顺心、省心。

来源:红网

作者:吴睿鸫

编辑:刘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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