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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出租车11.6元收12元:规定要与时俱进
2024-06-02 17:42:05 字号:

长春出租车11.6元收12元:规定要与时俱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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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沛沛(云南财经大学)

5月30日,网传视频显示,在吉林长春,有乘客打车时,车费为11.6元,出租车司机却要收费12元。乘客认为司机多收取了费用。司机则表示:四舍五入,这是长春市的规矩,可以问长春当地人。二人说法不一,引起争论。对此,笔者认为,旧规已不能适用于现行的移动支付环境,调整出租车收费规定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

诚然,司机的做法符合长春市出租车收费规定,但与《价格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存在冲突。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长春市交通运输局、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联合发布的长发改收费联【2019】465号文件表明,长春市出租车的计价里程费最终是按四舍五入收取。长春本地网友证实,这个“四舍五入”的收费规定已经存在多年。在移动支付还未普及的时代,这样的规定有助于简化交易过程,减少找零不便的麻烦。但视频中,司机以“四舍五入是长春市的规矩”为由,强行向乘客“反向抹零”的做法,不仅违反了《价格法》的明码标价规定,还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属于违法行为。

随着移动支付的普及,旧有的出租车收费规定已逐渐显露出其不适应现代交易环境的局限性。移动支付的广泛应用已经改变了我们的交易习惯和交易方式。它允许消费者进行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的支付,提供了前所未有的便捷性和透明度。在这种情境下,再沿用旧有的“四舍五入”收费规则显然已不符合时代发展的需求,也难以满足消费者对于交易的透明度和准确性的要求。长春市出租车收费的四舍五入规定显然已经过时。因此,对相关政策进行更新调整以适应新的支付环境已是大势所趋。

在关注长春市出租车收费争议的同时,我们不应忽视出租车司机与外地乘客之间沟通态度的重要性。在此事件中,乘客的关注焦点并非那四角钱,而是自身权益的维护。但司机的激动情绪加剧了矛盾的激化。作为城市的重要形象代表,出租车司机的服务态度直接影响着乘客对城市的印象。面对可能不熟悉当地收费规定的外地乘客,司机应更加注重态度和沟通方式,耐心、友善地向乘客解释清楚,避免因误解而产生不必要的纠纷,这不仅能为乘客提供优质的服务体验,还有助于提升城市形象。

尽管长春市出租车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收费是多年以来的规矩,但这种方式已不能适用于现行的移动支付环境,且存在不合法之处。长春市应当积极调整,改进出租车收费机制,以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促进出租车行业的良性发展。

来源:红网

作者:徐沛沛

编辑:颜新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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