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睿鸫
日前,湖北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受理一起非法狩猎案,被告人向某自愿认购1500元碳汇,用于代偿其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失,这是湖北省发出的首张碳汇认购凭证。此次林业碳汇认购是全省首例以认购省级林业碳汇(碳票)替代履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案件,也是宜昌市将林业碳票引入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赔偿机制后的首例“林业碳汇+生态司法”修复案件。(7月22日 澎湃新闻)
现实生活中,猎杀野生动物时有发生。但是在惩罚的时候,往往是判刑或经济罚款了事。虽然这样的惩戒,也达到惩罚目的,也可以让违法犯罪分子长点记性。可是,对于环境的修复而言,却没有丝毫意义。甚至很多时候,类似的经济罚款,并没有用到生态恢复上。这样的处罚,对于生态保护也就失去了意义。
而宜昌市将林业碳票,引入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赔偿机制,将林木中的碳减排量转化为一种可交易、可质押的有价证券,并具有市场价值和金融属性。具体到本案,通过向第三方机构发出委托,由第三方机构计算出向某应购买的林业碳汇量16.18吨,向某应支付的林业碳汇认购金额为1500元,用于其破坏生态资源的替代性修复。
向某非法狩猎,既损害了野生动物本身,也损害了森林生态系统,对生态环境造成的价值损失远大于涉案动物本身,因此,这种认购林业碳汇替代生态修复机制的架构,不仅可以引导侵权人从生态环境的“破坏者”转变为“修复者”,将功补过,也能引导社会公民认购林业碳汇,主动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共建共治共享绿美家园,无疑会大大缩短生态环境资源修复的时间。
值得关注的是,谁破坏生态就罚谁“治理生态”,类似的处罚手段,不断在各地出现。2019年3月,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9名盗伐滥伐林木被告人被判处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承担生态修复的民事责任,并在当地相关部门的监督帮助下,补种了滥伐树木5倍数量共20亩树;今年7月12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一则视频,画面中,一名男子在荒漠中扎草方格。原来,该男子因违法砍树503棵被起诉,法院责令其进行生态修复,补种若干数量和面积的树苗。因目前不是植树季节,法院让他先期到白芨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扎草方格,用以防风固沙。
“林业碳汇+生态司法”赔偿机制的运用,是一项重要的制度创新,也是生态文明理念革新在司法领域的生动实践。期望各地不断创新治理机制,丰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履行方式,从而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来源: 红网
作者:吴睿鸫
编辑: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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