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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拟不需户口簿”需做好破立并举的“加减法”
2024-08-15 20:14:36 字号:

“婚姻登记拟不需户口簿”需做好破立并举的“加减法”

□白雪

近日,《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草案)在民政部网站全文公布并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修订草案相比原条例,在登记程序上作了较大修改。根据草案的规定,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都不再需要户口簿,也取消了过去对登记的地域管辖的规定。(8月15日《新京报》)

婚姻是人生大事之一,结婚或离婚既是个人问题也是社会问题。婚姻登记拟不需户口簿,同时拟取消对登记的地域管辖的规定,意味着婚姻登记制度在简化流程和提高效率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大大提高行政效率。婚姻登记制度的改革并非一蹴而就,要让户口簿不再成为“扯证”的必需品,还需做好破立并举的“加减法”。

在信息管理上做好“加法”。按照拟修订的条款,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只需出具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预示着民政部门在婚姻登记管理上将更多地依赖信息化手段,需通过居民身份证等电子信息,建立与法院、公安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结合全国婚姻基础信息库,实现婚姻登记信息的快速核实和处理,在提升婚姻登记效率的同时,提高婚姻登记的准确性和效率。此外,要筑牢个人信息保护屏障,确保婚姻双方个人信息的安全,防止因信息泄露带来的风险。

在优化服务上做好“加法”。修订后的婚姻登记制度在实施过程中,还需对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相应的调整,以适应新的要求。同时加强对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的培训,提升其业务能力,加强对婚姻登记工作的管理。对办理婚姻登记时提出疑问的群众,要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耐心解答、消除疑惑。

在登记流程上做好“减法”。婚姻登记拟不需要户口簿、拟取消登记地域限制,是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路”的重要体现,也与宪法规定的“结婚自由”原则相一致。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均需做好协同配合,才能让登记流程更加顺畅。此外,在各级婚姻登记机关,可配备或更新技术设备,如人脸识别、指纹采集比对、身份证读卡器等,提高登记效率,让群众能实实在在感受到简化流程后的便捷。

婚姻登记制度的改革体现了政府部门在简化行政程序、提高服务效率方面的积极努力,但从修订到落实,还需综合考虑法律规定、社会管理、公民便利性等多种因素,才能让这一改革有助于婚姻登记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来源:红网

作者:白雪

编辑:田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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