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下载
50岁以上不提供合租:房屋出租岂能搞年龄歧视
2024-08-28 16:48:54 字号:

50岁以上不提供合租:房屋出租岂能搞年龄歧视

□梁勇

近日,海报新闻记者调查济南市的租房市场发现,多家租房中介明确表示不为50岁以上的寻租者提供住房合租服务,也有中介对大龄租客需要进行单独的审批流程和管理,但都离不开与房主及其他租客的协商。(8月28日 海报新闻)

中国大龄人员群体规模庞大。截至2022年,中国50岁以上的人口约为4.87亿人,占全国总人口的三分之一强。有数据表明,随着首次置业年龄层的推迟,50岁以上的老年租客群占比近10%。这意味着在租房市场中,中老年人群体不可忽视。这么大的一个群体被排除在合租市场之外,既不合理,也不近人情。

租房市场作为市场经济的一部分,其运作逻辑往往受到供需关系、成本控制、风险规避等多重因素的影响。从这个角度看,中介对大龄租客设置门槛,可能是出于对市场风险的考量。比如,他们可能担心大龄租客的健康状况、经济稳定性或生活习惯等问题,从而增加管理难度和潜在的成本负担。然而,这种基于年龄的歧视性做法,无疑违背了市场经济中的公平竞争原则,也损害了部分人群的合法权益。

从社会包容性的角度来看,一个文明进步的社会应当尊重并接纳不同年龄不同背景的个体。租房作为基本的生活需求之一,其获取不应受到年龄等无关因素的限制。大龄租客同样拥有选择适合自己居住环境的权利,他们的这一需求应当得到市场的尊重和满足。因此,租房中介对大龄租客的歧视性做法,不仅是对个体权益的侵害,也是对社会包容性的破坏。

房屋合租歧视50岁以上人员,反映了我们在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面临挑战。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大龄人口在社会中的比例逐渐增加。如何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让他们在社会生活中感受到尊重和温暖,是我们需要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当然,我们也不能一概而论地认为所有租房中介都对大龄租客持有歧视态度。事实上,有些中介虽然对大龄租客设置了单独的审批流程和管理要求,但这也可能是出于对市场规范和租客权益保护的考虑。关键在于,这种审批和管理应当是公平透明合理的,而不是基于无端的歧视和偏见。

出租房屋不能搞年龄歧视。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租房市场的监管,制定更加明确公平的租房政策,保障所有租客的合法权益。同时,社会各界也应当加强对租房中介的监督和引导,鼓励他们摒弃歧视性做法,以更加开放、包容的心态服务每一位租客。

来源:红网

作者:梁勇

编辑:田德政

点击查看全文

回首页
返 回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