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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立规值得点赞
2024-08-08 15:10:04 字号:

为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立规值得点赞

□丁家发

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中央社会工作部、民政部8月6日对外发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合规指南》。指南聚焦当前经营者反映突出的问题,对行业协会商会收取会费、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等重点领域,科学、合理设置收费要求,建立健全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长效监管机制。(8月7日 新华社)

许多行业协会商会具有官办色彩,他们强制企业或个人入会并收取会费,还违规收取会议费、赞助费、考试培训费等五花八门的费用,由于其身披“官袍”,企业或个人一般不敢得罪,只好花钱买平安。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中央社会工作部、民政部发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合规指南》,为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立规,是给企业减轻负担的务实之举,值得点赞。笔者认为,在立规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同时,还应扒掉行业协会商会披在身上的“官袍”,让企业或个人能够辨识其真实面目,从而有底气抵制一些行业协会商会的违规乱收费行为。

“戴市场的帽子,扛着政府的牌子,坐行业的轿子,收企业的票子”。这几句戏谑,是民间对行业协会商会乱象的形象比喻。一些行业协会商会名义上是民间组织,实质上是政府主管部门的官办组织,负责人不是兼职的官员,就是退居二线的老领导,行业协会商会甚至还作为主管部门的“小金库”,资金被随意支取,成为腐败滋生的温床。而企业或个人面对官办色彩的行业协会商会,通常不敢得罪,对行业协会商会伸手要钱,大都违心地花钱买安,无疑增加了企业或个人的负担。

指南规定,行业协会商会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企业或个人入会并收取会费,不得向非会员企业或者个人收取会费;列入行业协会商会会费保障的基本服务项目,不得另行向会员收取费用;不得向同一家会员多头重复收取会费;不得采用“收费返成”“抽成”“分成”等方式通过其他组织或个人吸收会员、收取会费。针对部分行业协会商会受法律法规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或者承担政府部门委托事项,则禁止利用行政资源强制服务并收费,不得通过与行政机关联合发文、利用行政机关委托事项、通过行政机关违规设置行政审批前置条件等方式,强制企业接受服务并收取费用。可以说,指南不仅为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立下规矩,也为企业或个人抵制违规收费撑了腰。

其实,早在2019年6月,国家发改委、民政部、中组部等十部门曾联合下发《关于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取消行政机关(包括下属单位)与行业协会商会的主办、主管、联系和挂靠关系,行业协会商会依法直接登记、独立运行,不再设置业务主管单位。尽管从中央到地方展开过多次清理整顿专项行动,但时至今日,仍有不少行业协会商会不愿脱掉“官袍”。因此,有必要打掉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藕断丝连”的关系,彻底扒掉“官袍”,以民间组织的真实面目开展工作,才能避免行政性干扰,进一步规范其收费行为。

总而言之,行业协会商会不是机关,应回归民间组织的属性,按照指南要求规范收费行为;企业和个人也可以用指南作为“挡箭牌”,坚决抵制行业协会商会各种违规乱收费。此外,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监控和管理,依法依规严厉查处“只收费不服务”“强制收取服务费”等乱象,敦促行业协会商会步入规范健康发展的轨道。

来源:红网

作者:丁家发

编辑:田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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