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卫兵
5月25日,辽宁沈阳残障人士朱先生前往中国移动营业厅给去世父亲注销手机号,被要求老人健在的兄弟姐妹子女全部都要来营业厅签署证明放弃继承该号,否则无法办理业务。5月26日,朱先生接受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采访表示,为销户清退卡上194元余额,把亲属召集到营业厅很不现实。(5月26日 大风新闻)
194元余额不多,也是遗产。要求过世老人所有子女到营业厅签署证明才能销号、退钱,看似对用户负责,保护子女的继承权,但如此操作显然刁难人。
让所有子女到营业厅签署证明,要费一番周折。首先,子女之间感情和睦,没有隔阂。否则,朱先生提出请求,他的兄弟姐妹未必答应。其次,要有闲。如果子女们是上班簇或者身居外地,需要请假或者乘车回家才能办理销号。最后,要有利。如果子女的误工费、车票钱总额比手机卡余额多,谁愿意因小失大,得不偿失。
朱先生无法销号,中国移动公司将从中受益。面对记者询问,中国移动客服人员称:“两个月以上不用就成空号了,欠费两个月之后有可能就二次销售了,客户就没有这个卡了,卡上的余额也不会清退,这对客户来说就形成损失。”可见,如果朱先生不销号,194元的手机余额会被中国移动公司逐月扣完,最终成为其销售利润。如果大多数人与朱先生一样,因为销号手续繁琐、复杂,放弃销号,那中国移动公司从中获益匪浅。
“销号难”在于不合理的规定。规定将销号与消费“捆绑”,变相强制用户消费。人已经去世,无法使用手机,不产生使用费用。电信公司应该允许销号,至于手机余额作为遗产,在未确定合法继承人之前,应该保持不动。可是,电信公司明知用户死亡,仍以未销号为由,收取使用费用,这是变相强制消费,对手机余额巧取豪夺,这是为了保护子女继承余额的利益?而且,“到营业厅签署证明”的规定是强人所难。签署证明非要到营业厅才有效吗?在其他地方签,不行吗?如今网络发达,信息沟通便捷,只要拍一段放弃继承声明的视频,与在营业厅签署具备同等效力,这些方便、快捷的方法,为何不提醒用户?非要到营业厅签署证明才算有效,这明摆着用规定“卡”人,让用户知难而退。
人们在生活中经常遇到不合理规定,比如,有的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与购房者签定补充协议,来规避违约责任,增加购房者义务。有的餐馆规定,对自带酒水的消费者收取“开瓶费”,这些规定侵犯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有损社会公平,扰乱了市场经营秩序,遭到人们的质疑和声讨。这些规定与“签署放弃继承证明才能销号”的规定一样,都是以制度之名来谋取利益之实。
面对不合理规定,公众要勇敢地说“不”。一方面拿起法律武器,积极搜索相关维权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不良经营者赔礼道歉、经济赔偿。另一方面,相关监督部门要加强监管,为消费者“撑腰”,督促商家删除不合理规定,否则,实施行政处罚。经营者也要珍惜商誉,放眼长远,及时修改、完善不合理规定,为消费者提供尽善尽美的服务。只有这样,才能减少类似“签署放弃继承证明才能销号”的奇葩规定。
来源:红网
作者:许卫兵
编辑: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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