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欣雨(重庆大学)
10月10日,有网友发布视频称,自己和老公于10月7日入住湖北省仙桃市汉江路上的爱电竞酒店,遭到偷拍。报警后证实,在酒店房门口的人是酒店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承认了自己的不当行为。11日上午,涉事酒店一名负责人表示,涉事员工有心理疾病,已被家属带回,不再酒店工作。同时,酒店已与顾客达成和解,给予了精神赔偿。(10月11日 纵览新闻)
近年来,人们对心理问题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心理疾病似乎成为一种被广泛接受的标签。在这种情况下,面对真正有心理疾病的人,周围人常常表现出一种默认的态度:“算了,他都有病了,让让他吧。”
这种情形使得心理疾病仿佛成为了逃避责任的“免死金牌”,一些人得以轻松规避应有的义务。然而,心理疾病是否真的应当被如此宽容?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心理疾病是由于内外致病因素的作用,导致脑功能障碍,从而破坏了人脑功能的完整性和个体与外部环境的统一性。与精神疾病不同,心理疾病通常被称为轻性精神障碍。在这一状态下,个体仍能保持较为完整的自我认知和判断能力,能够识别自己的情绪与行为是否偏离常态,并理解这些情绪和行为与现实之间的关系。
因此,在该事件中,偷听的员工实际上具备正常的认知和判断能力,也就是说,他清楚自己的行为是不道德的。在这种情况下,酒店负责人的心理疾病说辞更像是用来开脱责任的借口。心理疾病在此被严重污名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三条规定,如果精神病人在无法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的情况下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应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而间歇性精神病患者在精神正常时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
因此,心理疾病本身并不能免除责任。虽然涉事员工可能确实面临心理健康问题,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可以逃避对自己行为的责任。每个人都应对自己的选择和行为承担相应后果。简单地将责任推卸给心理疾病,无疑是对其他心理健康患者的不公平。
退一万步讲,假设该员工的心理疾病较为严重,无法控制自身行为。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相关规定,酒店也应确保这些员工在工作中不会因其心理疾病而对自己或他人造成伤害。
相关负责人将心理疾病作为逃避责任的借口,只会加深社会对心理疾病的偏见。当心理健康问题被一再归结为不当行为的原因时,公众可能会“讳疾忌医”,从而失去疗愈的机会。这不仅影响个人的康复,也阻碍社会对心理健康问题的全面理解与重视。
实际上,心理疾病是普遍存在的健康问题,影响广泛。因此,社会需要建立一个更为公正和合理的机制,通过教育和宣传提高公众对心理健康的认知,消除对心理疾病的偏见,从而为真正需要心理健康服务的人提供支持与帮助。
来源:红网
作者:白欣雨
编辑: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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