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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家房屋装修成“祠堂”,其他户主感受不应被忽视
2024-10-27 21:42:11 字号:

自家房屋装修成“祠堂”,其他户主感受不应被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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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景辉(湖北民族学院)

近日,江西赣州章贡区华欣小区的一位底楼业主将自家房屋装修成了“祠堂”,引发热议。对此,当地村委会一工作人员表示:“这只要不涉及安全隐患,村委会也无权干涉装修风格。”然而,此业主这一操作引发了该小区其他业主和网友们的质疑:在住宅区将房屋装修成“祠堂”,小区里的其他人怎么办?(10月27日 央广网)

住宅小区的装修风格应该如何选择?非常规装修风格是否应当通过村委会的审核?“不涉及安全隐患”即可进行非常规装修这一规定是否合理?是此次事件中浮现的社会问题。“楼前的小区道路上摆放大香炉,经常烟雾袅袅。”同样在该小区的陈先生认为,“华欣小区为回迁安置小区,对于底楼住户的改建,难以理解。如果每天路过都看到燃烧的香炉和祠堂的牌匾,很闹心。”

针对此次事件,一方面,法律并未明确规定住宅区的装修风格,同时该事件业主没有直接将房屋结构修改,也并没有影响楼栋安全,将自家房屋装修成祠堂满足了自家人的需要似乎也是无可厚非的。但另一方面,道德层面也应当起到关键的约束作用,虽然暂无法律明文规定禁止将自家房屋装修成“祠堂”等非常规风格。但法律条文并不是事无巨细的,也理应从道德层面认真考量。在住宅小区里面,环境与舒适是两个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能否在小区里住的舒适安心,是该小区户主首要考虑的。该事件户主将自家房屋装修成“祠堂” ,同时楼前道路摆放大香炉,常常烟雾缭绕。这一举措很显然并没有照顾到小区内其他户主的感受。无疑破坏了同在该小区户主的住宿环境以及幸福感,甚至破坏邻里关系、加剧矛盾。因此,在将房屋装修成“祠堂”风格事件是否合理时,必须充分考虑同为该小区的其他户主的感受,不能仅以法律是否规定作为唯一评判标准。

那么,面对法律与道德层面的冲突,我们更应该仔细权衡各个方面。首先不应当“法无禁止即可为”式的一刀切,村委会应当认真考虑其他户主的诉求以及增加反馈渠道,确保能够满足大部分户主的需要。其次,村委会也应当保留一些非常规事物的空间。在此事件中,烟雾袅袅和香炉等要素是引发争论的焦点之一,村委会应当努力调节,寻找折中方案。此外,虽然法律中没有规定,但地方也有权自行出台一些合理合规政策或规定,发挥协调和监督作用,确保小区户主的需求,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

来源:红网

作者:罗景辉

编辑:刘威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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