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小梅(安庆师范大学)
近日,家住上海松江的李女士目睹了停放的车辆被从天而降的空调扇砸坏,立即向警方报案。据民警调查得知该栋8楼一住户有随手往窗外丢东西的“坏习惯”,随即上门就此事询问该户主俞某。起初俞某并不承认,在进一步严肃追问下,俞某最终承认了高空抛物的事实。俞某称因为睡午觉时家中的壁挂式空调扇掉落下来被惊醒,一气之下将空调扇从窗口扔了下去,没关注到下方有停放车辆,更没想过这样的行为有砸伤路人的风险。(10月20日 九派新闻)
然而,“起床气”能够成为推卸责任的借口吗?随手往窗外丢东西是否又能简单地定义为“坏习惯”呢?在面对确凿的事实当事人为何不能直面错误呢?难道只有当真正处以惩罚才肯正视法律吗?
首先,不论是出自自身习惯还是出自一时气愤,都不是将物品从高空抛落的理由。高空抛物不仅破坏卫生环境,还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一些业主为了省事,将垃圾果皮等小物品随手丢出窗外,致使绿化带成为“天然垃圾场”。抛弃大型物品危害更甚,在抛弃重物时可能对楼下的行人造成伤害,危及人身安全。一个完整的家庭也很可能会因为某人无意的举动而支离破碎。切莫贪图一时方便无视法律,从而造成不可挽回的局面。
因高空抛物引发的惨案并非个例,但仍有许多人并未引以为戒,使用苍白的借口进行开脱。归根结底,是法律意识的淡薄和对生命的漠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民法典》中均明确了对高空抛物的量刑定罚,给予犯罪人员一定的惩治。然而,出于侥幸的心理,一部分人狭隘地认为抛物“无伤大雅”,依旧我行我素。法律条文无法改变这部分人的思想观念,值得思考的是:是否惩治的力度不足,无法警示众人?只有当血淋淋的生命摆在面前,人们才学会如何正视法律。但是,生命断不该成为一次警示的牺牲品,保尔·柯察金曾说:“每个人的生命都是极其宝贵的,有且仅有一次”,生命理应得到尊重及珍视。
法律,是公正与秩序的守护者,社会安宁的基石。惟有敬畏法律,方言有所规,行有所止。高空抛物的行为从来都不容许“儿戏”,社会公共安全亟需守护。居民文明素质和法律意识有待提高,相关部门应加强监管与处罚力度,确保法规的有效执行。
来源:红网
作者:陈小梅
编辑:刘威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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