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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国内外多地旅游?贫困生的消费行为不能无“度”
2024-11-22 16:18:40 字号:

去国内外多地旅游?贫困生的消费行为不能无“度”

□梁斯羽(华中科技大学)

近日,有网民在社交平台发布信息称,浙江大学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一位领取学校资助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朋友圈晒出到国内外多地旅游的照片,引发广泛关注。11月21日,浙江大学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一位领导告诉记者,事件“已经处理好了”,但未透露具体的处理情况。(11月21日 大皖新闻)

许多网友认为,作为领取资助金的贫困生,不应将国家和学校提供的补贴花在娱乐消费上。而该学生则回应称,他的旅行并非全是为了娱乐,且大部分费用来自自己勤工俭学挣来的钱。他认为,贫困生也应享有生活的权利,并有机会开拓视野。那么,拿着资助金的贫困生,他们的消费行为应当有哪些界限?

助学金当然应该用于帮助完成学业,这是毫无疑问的。国家设立助学金,旨在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减轻生活压力,使他们能专心致志于学业。因此,这笔钱不仅是普通的生活费用,还承载着国家和社会对学生的关怀与支持,是社会互助精神的重要体现。然而,如果学生拿到助学金后没有用于学习和成长,而是在生活得到保障的情况下,将这些本应帮助完成学业的资助挥霍掉,比如购买名牌衣服、换新款手机、去国外旅游等,这显然是不合适的。这不仅是对助学金申请时的诚信要求的无视,也是对其他需要帮助的学生的不公,甚至是对国家和社会善意的辜负。

但这是否意味着贫困生只能埋头苦读、失去任何享受生活的机会呢?显然不是。许多贫困生通过省吃俭用和勤工俭学,结合助学金的帮助,能节省一些钱来改善生活,可能是增加一些餐费、假期去周边城市旅行或添置几件新衣服——这些无疑是可以理解的。与高消费的奢侈行为相比,这些行为属于合理的生活改善,不能混为一谈。然而,浙江大学这名学生却频繁旅行,消费水平甚至超过了许多普通家庭,这显然已经超出了“享受生活”和“开拓视野”的合理范围。

归根结底,贫困生的消费行为需要有“度”。适度消费是可以理解的,但这绝不能成为高消费的借口,也不能打着“贫困”的旗号浪费国家资源,辜负社会的好意。如果学生已经能够保障自己的基本生活,那么助学金就应当更多地帮助那些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同时,我们也应采取更多措施,确保助学金的合理发放与使用。比如,可以考虑以校园卡充值的形式发放助学金,或者加强不同学校和专业之间助学金名额的流动,以确保真正有需要的学生能够获得帮助。

来源:红网

作者:梁斯羽

编辑: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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