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优优(江苏师范大学)
近日,连番迎来购物大促,然而有消费者反映,自己的付款方式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修改为“先用后付”,并且在后续的购物中会默认使用。根据相关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经营者不得利用任何技术手段,强制或变相强制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平台修改、默认使用“先用后付”功能之行为何其恶劣,当严肃处理。
互联网的高速发展,为网购经济提供了温床。数据显示,截止到2024年,我国网民规模近11亿人,庞大的网民基础为网购提供了坚实有力的发展条件。新媒体时代,朋友圈安利、视频种草、直播带货等销售形式已成常态,加之各种所谓的促销手段,不少消费者难免陷入冲动消费的陷阱。但在消费者不知情情况下修改其支付方式且后续消费均默认“先用后付”,未免把手伸得太长!
平台有恃无恐、钻空子,是对消费者的不尊重,对法律法规的蔑视。我国早已明确消费者享有自主选购权和经营者不得干涉的责任。然而平台想方设法钻空子,更改支付方式优先顺序、将关闭功能通道设置得极隐蔽等,不尊重消费者的自我意愿,久而久之会冲淡平台忠实用户的黏度。更为严重的是,平台此类行为背后的有恃无恐,是对我国法律权威的蔑视,应严厉打击经营者投机取巧、钻法律的空子行为,坚决树立法律的威严,切实保障人民的合法利益。
网购经济的良性发展能够推动我国社会的整体发展水平,因此社会各主体要协同努力,打造良好的网购经济发展空间。国家层面,细化消费者和经营者相关权益的保护规则,借用大数据、云计算等高端技术对网购平台进行实时监测,开通畅通的举报通道倾听民意,对平台开展定期的工作检查等;平台层面,加强自身法治意识,严格在法律的范围内进行商品交易,加强对入驻商家的筛选标准,设置一键举报、一键投诉等功能;个人层面,要养成正确的消费观,不盲目消费、不冲动消费,同时对于平台的恶劣操作,善用法律武器坚决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网购经济发展欣欣向好,是符合人民利益的,是社会发展大势所趋。但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发展必须守规矩,发展成果才能更得民心。
来源:红网
作者:彭优优
编辑:王小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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