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皓迪(重庆大学) 谢宇辉(西南大学)
近日,有网友在社交平台发布了视频称,一辆红色跑车在遵义一高校操场的草坪内漂移,在草坪上留下不少车轮碾压的痕迹。经调查,该男子并非本校学生,而是由本校学生带入校园,并在操场上“一时兴起”做出如此行为。视频一经发布,立刻在网上引起热议。(12月19日 澎湃新闻)
据视频发布者介绍,该校对操场草坪的估价超过千万,而该男子压坏的部分涉及13块区域,面积相当于半个足球场,修复费用“大概是几十个W(万)”。事发之后,校方已经报警,而该男子就赔偿问题与校方产生了争议。他认为,自己损坏的区域远远达不到如此修复价格,自己被校方“讹上了”。此言一出,网友纷纷大骂其执迷不悟,有人认为“赔少了”,更有人说“应该加重罚款并坐牢”。然而,这些言论更像是从道德方面对该男子进行谴责,并未直接对赔偿数目进行回复。
根据法律规定,损坏公私财物的赔偿本就应当根据相关机构调查并出示相关证据,而非仅靠任何人的一面之词来定义数目。在计算赔偿金额时,应综合考虑公物的市场价值、使用年限、折旧情况等因素。如果公物可以完全修复,赔偿金额应包括修复费用;如果公物无法修复,则需要按照公物的实际价值进行赔偿。所以,该男子虽“犯下恶行”,但其仍保有质疑赔偿金额的权力,并有待警方与第三方机构进行调查协商。使赔款行为“有据可依”,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才能更好地做到“以理服人”,并维护法的权威。同时,我们也希望本次赔款能够起到警示作用,毕竟“漂移”行为并非只是简单的损坏公物,其背后的安全隐患也不可估量。
来源:红网
作者:杨皓迪 谢宇辉
编辑:刘威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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