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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报警”的嚣张,谁失责?
2025-07-28 16:11:07 字号:

“欢迎报警”的嚣张,谁失责?

□林春

2025年7月20日,多名网友报料江西省宜春市万载县发生未成年人霸凌事件,数十名未成年人围殴多名受害者,还拍摄视频在网上传播。在视频画面中,一名十几岁的男孩穿着白T恤,被八九个同龄人轮流扇耳光、踢腿,殴打者一边施暴一边还抓住他头发,威胁白T恤男孩不得报警,还声称自己是未成年人,报警也不会被处理。(7月26日 大象新闻)

在当今社会,校园霸凌已成为需要重视的严峻问题,每年网络上都会涌现大量关于此现象的报道,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校园霸凌不仅是身体上的伤害,更包括言语、心理和社交方面的攻击,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构成严重威胁,甚至会给受害者造成一生的心理阴影。不仅如此,随着社会的发展,校园霸凌现象呈现出低龄化和恶性化的趋势,其恶劣程度不断突破社会的认知极限。

这次多名未成年人围殴同学叫嚣“我没16岁欢迎报警”,说明这些施暴者有恃无恐。万载县公安局接到李某某家属报警后立即组织调查,并依法对朱某某等6名违法行为人作出行政拘留处罚决定(均因未满16周岁不予执行)。随后网友再曝三段围殴视频。不难发现,这些未成年人属于“惯犯”,为何情况会愈演愈烈?这很大程度上源于对校园霸凌行为的惩治措施不够严厉,虽然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已对预防校园霸凌作出明确规定,但在实际操作方面,因一些施暴者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常能规避或减轻刑事处罚,这也一定程度导致对施暴者处理缺乏足够震慑力,进一步助长了施暴者的嚣张气焰。

法律对未成年人的宽容和保护,不应成为这些施暴者违法行为的挡箭牌,更不应该成为这些施暴者逃避法律制裁的护身符。在处理校园霸凌问题时,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比如严格执行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此次修订对未成年人校园欺凌作出处罚规定,既加强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也体现出强化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预防和治理,体现了惩处与保护的“再平衡”。毕竟法律的目的是让施暴者认识错误,重回正轨,但未满16周岁不能成为免责金牌,法律的公正性、权威性必须得到捍卫和彰显。

面对这一现状,需要追问的是学校和监护人在干嘛?他们履职情况是否真的到位?“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这些施暴者的行为,令人气愤,这背后是对学校的一次警示教育,也对监护人敲响了警钟。

首先,不管是公办学校还是民办学校,对校园欺凌事件都应该零容忍,都应该担负起相应的责任,这些未成年人敢如此肆无忌惮,也暴露出学校教育存在一定缺陷,学校要进一步加强管理,上好心理健康教育课,教师在课堂上要经常进行引导教育,时刻关注学生心理变化,一旦发现霸凌事件,特别是发生校外霸凌事件,不能想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要找到问题根源,加强与家长沟通,努力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该管的要坚决管到位,该批评的一定要严厉批评,要让学校成为读书的地方,而不是霸凌的场所。学校必须加强与家长团结合作,共同承担教育责任,通过每次家长会、教师家访等方式方法,以便彼此互相了解学生在校、在家的基本情况,更好地教育引导学生。

其次,未成年人不懂事,监护人不能不懂事。孩子欺凌了他人,家长不能以年龄小为由,双肩一耸、两手一摊就算完事,就像这次事件违法行为人虽然已取得受害人及家属谅解,但家长却不能认为就完事,要深刻反思教育方式,以及承担疏于教导的责任,俗语“学好三年,学坏三天”,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家长要引起重视。如果没有对自己的孩子加强管理,他们不仅可能伤害别人,而且可能搭上孩子的未来。

最后,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预防校园欺凌提供法律基础;要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治理,营造安全的环境;努力通过媒体宣传、公益广告等方式普及反欺凌观念,减少对受害者的污名化,净化社会风气。妇联、心理咨询等相关单位相关可提供专业心理支持,帮助受害者走出心理阴影,引导涉事未成年人正确成长。

本文为红辣椒评论原创文章,仅系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红网立场。转载请附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来源:红网

作者:林春

编辑:刘经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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