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月姣
“围猎”的目的在于牟取私利,将公权领域异化为“私人交易市场”。“围猎”行为有着明显的“目的性”,精准瞄准拥有公共资源支配权、审批权、监督权的人群,通过利益输送换取政策倾斜、项目关照、监管放松等特殊的优待。“围猎者”往往以“情感投资”为突破口,将利益输送包装成“人情往来”,从节日礼品、消费卡券等“小恩小惠”,到VIP特权、股份分红等“长线布局”,手段隐蔽且具有持续性。此类陷阱大多是由“由浅入深”地步步设圈埋伏,先以低价值物品消解警惕,再以高回报利益绑定关系,最终使被围猎者在“温水煮青蛙”中丧失原则。
“围猎”的危害,从来不是一场“你情我愿”的交易。于个人而言,一旦“上钩”便难免“上瘾”,滑入“收礼办事、办事受贿,越陷越深”的恶习,最终在利益漩涡中丧失自我,面临党纪国法的严厉惩处。于社会而言,在人情代替规则、权力代替市场的乱象下,企业将陷入“不找市场找关系”的畸形竞争,普通群众的合法权益也会因权力寻租而受损,动摇社会公平正义的根基。
警惕“围猎”陷阱,要构建“围猎”陷阱的防御机制。从思想层面筑牢“防火墙”。强化宗旨教育与纪律教育,引导公职人员树牢“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不要当官”的价值取向,清醒认识“围猎”本质,始终牢记公权姓公、不私用的基本准则,从源头上切断“被围猎”的思想诱因。从制度层面扎紧“铁笼子”。完善权力运行制约机制,推行“阳光政务”“阳光审批”,压缩权力寻租空间,健全利益冲突申报制度,对亲属从业、商业往来等潜在风险点实施全流程监管。从监督层面织密“监督网”。整合纪检监察、审计、社会监督等多方力量,运用大数据监督、专项巡查等技术手段,对“影子公司”“期权腐败”等新型“围猎”行为实施精准打击,畅通举报渠道,对“围猎”线索“零容忍”核查,形成“不敢围猎”的震慑氛围。
“天下之患,最不可为者,名为治平无事,而其实有不测之忧。”古训如雷,警醒常在。面对“围猎”陷阱日益精巧的伪装与不断升级的攻势,公职人员必须常怀敬畏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常修为政之德,在思想上筑牢“防火墙”,在行动上把好“方向盘”,在形形色色的诱惑面前岿然不动,在利益的迷雾中保持清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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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网
作者:续月姣
编辑:刘经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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