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楠(西南民族大学)
7月27日,山东德州的李丽(化名)向媒体求助,14岁的女儿小云与济南一家MCN公司签下“卖身契”,6个月发了1.3万元工资,因不堪忍受公司一些做法强行退出后,被起诉索赔1.7万元“损失”。(7月28日 封面新闻)
根据小云与该机构的签约合同,其中的条款几乎规避了机构的雇主责任、人身财产损害赔偿等所有法律责任,却拥有单方面解除合同、优先续约权等多项权利。而签约主播不仅受到未经同意不得在非指定平台表演、擅自接第三方活动等各种限制,还面临动辄数十万的违约赔偿条款。这份权益与责任明显不对等的 “霸王条款”,涉嫌打着协议合作的旗号构造 “合法陷阱”。
根据民法典,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即使合同称小云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且双方仅为合作关系,其本质上仍属于机构与未成年人之间不对等的签约。对于未成年人而言,条款中对直播天数、时长、月刷量等的严苛规定已构成沉重负担,而合同中权益与责任失衡的风险,更非其有限的社会经验和认知能力所能预估。即使机构要求补签监护人同意书,也难以改变其对未成年人权益的漠视以及本身的违法性质。
这起事件中,未成年人的权益损害令人揪心。据小云表示,完成不了每天的直播任务会受到如“在同事面前蹲着唱歌”“聚餐被男老板拦腰抱起来倒立”等处罚,甚至感冒发烧会被“捏着鼻子灌药”催促继续上班。这些惩罚机制是对人格的侮辱与尊严的侵犯,模糊了工作要求与人身控制的边界,将所谓的协议合同变为压迫未成年人的枷锁。
MCN机构的乱象,不仅是道德失范,更暴露出行业标准缺失、监管不到位等漏洞。近年来,直播行业迅猛发展,MCN机构随之崛起,但相关管理制度却未同步跟进,导致此类“霸王条款”“合法陷阱”屡见不鲜,一些MCN机构甚至将“逼迫对方主动解约并索赔高额违约金”当做惯用套路。此类乱象丛生,唯有规范签约行为,加大监管力度,明确合同合法性边界,才能从根本上避免类似事件重演,遏制行业歪风蔓延。
触目惊心的霸王条款,能够吸引众多如小云一般怀揣着“网红”梦想的人“飞蛾扑火”,根源在于相关机构瞄准未成年人群体社会经验不足、法律意识薄弱、对合同中的不平等条款缺乏警惕性的特点。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责任,面对类似事件,法律应展现出应有的威严,维护公平正义,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筑牢坚实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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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网
作者:杨楠
编辑:刘经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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