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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调座椅压死弟弟,诉讼不是推卸父母责任的借口
2025-08-16 17:34:21 字号:

女童调座椅压死弟弟,诉讼不是推卸父母责任的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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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乐依(中国人民大学)

近日,一起家长诉车企案引起网友关注。上海的一家四口驾车出门就医,途中发现女儿将座位调得过低,压住儿子的头部,致儿子窒息死亡。此后,男孩的父母将车企诉至法院,要求赔偿200万元,被法院驳回。

事件一经上海高院公布,立刻引起网友一片哗然,网友对这对父母的一系列不负责任行为感到震惊。将2岁大的儿子放置在不易被驾驶员观察到的第三排;驾驶时未及时关注孩子的安全状况,出发后半小时才发现女儿座椅调整不当;儿子头部被压后应该有不适反应,父母却并未发现……这些安全保护措施的落实,本就是监护人的责任。而更令网友感到愤慨的是,父母竟然将个人的责任推诿给车企,认为是涉事车辆座椅调节无自动感应回缩功能,且未设置明显警示标识,才导致了悲剧的发生。通过一纸诉状,就妄想实现责任的转移,这样的思维不仅不现实,更是对社会合理归责体系的一种扰乱。

在本案中,父母对监护责任的淡漠令人不寒而栗。守护孩子的安全,是《民法典》白纸黑字规定的义务,更是法律与道德的“双红线”。《民法典》第三十四条明确,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在司法实践中,因父母疏于看管导致儿童溺亡、坠楼等事故,监护人被判担责的案例并不鲜见。放眼全球,一些国家的法律甚至明文规定,监护人若严重失职致未成年人死亡,可追究刑事责任。无论国别,这些立法都强调:父母对于孩子的安全有绝对责任。男童的离世,父母是无可置疑的第一责任人。但生命逝去后,他们却试图通过诉讼卸责,将注意力从自身严重失职引向所谓“产品缺陷”,这种对监护职责的淡漠与规避,不仅破坏了法律的公平归责原则,也在家庭生活中埋下了危险的“定时炸弹”,给公众传递了错误的安全观念。

此外,将本应由自身承担的责任推给车企,也暴露出家长对消费者身份与社会法律体系的认知偏差。消费者权益固然应受保护,但权利必须与义务相匹配,这是现代法治的基本原则。涉事车辆已通过说明书、使用指南等方式提示用户相关安全风险,法律上也有明确的使用规范和安全建议,足以提醒监护人防范可能的意外。家长若在明知存在潜在风险的情况下仍疏于管理,不仅违反了最基本的注意义务,更不能以“顾客至上”为借口滥诉索赔。此类“倒打一耙”的案件,可能会增加企业的合规与生产成本,也可能让真正的产品质量问题被舆论噪音掩盖,与法律的公平归责原则有所偏离。

上海高院对本案的驳回,既是一次明确的法律裁判,也是一次公共教育。它向社会释放了一个清晰信号:监护责任不可替代,消费者权利不可滥用。这一判例不仅划清了法律归责的边界,也为如何防止类似悲剧提供了现实警示。接下来,如何让更多父母真正认识到“安全无小事”,如何让消费者明白权利与义务同在,便成为我们亟须思考和落实的课题。

要减少此类悲剧的发生,必须让父母切实将“监护人”责任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孩子的安全不能依赖运气,更不能寄望于通过产品功能替代应有的看护。无论是在车内、家中,还是日常出行,监护人都应具备基本的风险意识与防范能力。社区、学校等公共机构可开展贴近生活的安全教育活动,以情境化、案例化的方式,让监护人充分认识到疏忽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而不仅是停留在文字警示层面。

法律意识的培养同样重要。每一个公开的判例不仅是对个案的裁决,更是对全社会的警示。司法机关和媒体在报道时,应明确阐释责任边界,让公众清楚区分不可推卸的监护义务与合理的产品责任。只有在权利与义务并重的社会氛围中,监护人才能自觉摒弃“出了事先怪他人”的心态,共同形成“安全无小事、责任在先”的社会共识。

只有当监护人真正肩负起法律与道德赋予的责任,在日常点滴中守护孩子安全,悲剧才不会一再重演。法律的判决可以警醒一时,但唯有责任意识的自觉,才能守住生命的底线。

本文为红辣椒评论原创文章,仅系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红网立场。转载请附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来源:红网

作者:焦乐依

编辑:刘经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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