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家发
“我的第一份工作,钱不仅没挣到,还反欠了公司13800元贷款。”近日有媒体报道,河南21岁的女生小刘说通过招聘,到一家公司做化妆师助理,“一个月2000元,学会再涨,管吃管住”。没想到去上班后,小刘被告知,需要先交13800元培训,培训完之后月工资能拿到三四千。为此,小刘背上了13800元贷款。(8月28日 《羊城晚报》)
上7天班一分钱没赚,反而背了13800元的贷款,这是典型的“培训贷”欺诈。类似荒唐事件并非个例,一些无良企业发布虚假招聘广告,诱骗求职者入职后,通过虚构培训价值、隐瞒贷款风险等手段,诱导求职者签署“培训贷”协议,实际上是将求职者转化为贷款客户,从中牟取不法利益。笔者认为,求职者应当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小心落入“培训贷”陷阱。
眼下,就业求职不易。“培训贷”的背后,往往是一场精心策划的圈套。此事件中,公司招聘广告承诺“管吃管住、月薪2000元起”,却在应聘者入职后要求缴纳培训费,并诱导求职者办理高额贷款。如此“招聘变骗贷”的陷阱,就是将求职者当作“猎物”,利用求职焦虑和信息差实施诈骗,让涉世未深的求职者上当受骗。这种手段,不仅扰乱了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加剧了“求职难”问题,更是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涉事企业以“培训”名义,强制收取高额培训费用,已涉嫌违法。此事件中,当事人小刘在媒体介入下,通过协商解决了问题。但不能就此“结案”,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有必要及时介入,调查涉事公司的实际用工行为,对其他陷入“培训贷”的求职者,也要责令公司退款或赔偿。
求职者利益不容侵犯,对“培训贷”欺诈须说“不”。一方面,劳动、金融、市场监管等多部门应加强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招聘—培训—贷款”黑色产业链,让类似“培训贷”无立足之地;另一方面,求职者也要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凡要求预付培训费、押金或办理贷款的工作,均属违法行为,应立即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对未明确培训内容、贷款条款的合同,要坚决抵制,必要时可录音录像留存证据,以避免落入陷阱后维权无门。总之,不能让“培训贷”继续坑害求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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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网
作者:丁家发
编辑:汪敏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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