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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甲医院招聘注明不含“专升本”等,学历歧视顽疾需根治
2025-01-12 17:39:02 字号:

三甲医院招聘注明不含“专升本”等,学历歧视顽疾需根治

□尚凡

近日,武汉一所中职学校的职工刘先生向红星新闻反映,三甲医院湖北省妇幼保健院在护士招聘条件中注明,要求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含“中起本”“专升本”等毕业生,涉嫌学历歧视。(1月10日 红星新闻)

该院人力资源部工作人员回应称,此次招聘是根据临床科室提出的用人需求和该院护理人力资源结构来安排的,是出于工作实际考虑,并不存在学历歧视。人才是事业发展的关键,要促进事业的发展,在人才的招聘过程中,用人单位理应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不拘一格降人才;然而该保健院,却在招聘条件中,公然将“专升本”等学历者,拒之于招聘之外,显然是赤裸裸的学历歧视。作为一家三甲医院,其治病救人之前不妨先治治自己的学历歧视症状。

众所周知,“专升本”、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学历教育,为的是为了让更多人提升学历知识,让其拥有更多的发展机会,为的是提升整个社会的学历水平,从而让学习、提高成为时代主流。

回首过去,正是这种学历教育格局的形成,才让“职业教育”有了吸引力,促进了产品质量的提高,给经济、社会的持续全面发展注入了新活力,从而也赢来了“高质量”发展。迈步新征程,要走好“高质量”发展之路,推进我国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用人单位理应更新观念,顺应社会发展趋势,主动遵守国家法律,给不同方式取得同等学历者以机会,向其敞开就业之门。

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一些用人单位在用人过程中,却对“专升本”等同等学历者“另眼相看”,搞起了实质上的学历歧视,或暗中将通过“非普通高考”取得文凭者打入另册,或公然注明,不准其参加报名等。

究其原因,看似教育发展为用人单位提供了更多的选择机会,给其了“优中先优”的条件,实则是用人单位用人观念出了问题,担心“用其它方式”取得文凭者“能力与本事”不够,不足以满足事业发展的需要。更为重要的原因是,相关法律保障不足。现实中,面对不时出现的学历歧视事件,面对网友批评指责,媒体关注,有关部门发声,但相关法律所给的支持力度往往不够,未给予在招聘中玩“学历歧视”者以应有的处罚。

用人者,乃教育之导向。学历歧视不除,不仅可能让一些人失去再学习的动力,而且还可能让学历教育多元化受伤害,从而不利于整个劳动者学历水平的提高。

依法治国,法律是消除社会怪象的有力武器。当务之急,要消除学历歧视,就是要让法律带电、让制度长牙,面对招聘中出现的各色学历歧视,相关部门应当主动出击,及时过问,依法向相关单位负责人追责,让其为之付出沉重的代价,让其不敢、不愿搞“学历歧视”。

同时,相关教育机构也需冷静反思,不断提高人才的“含金量”;为此,相关办学机构也需深入推进改革,切实加强管理,因材施教,扬长避短,不断提升“专升本”者等综合能力与市场竞争力,用真才实学取信用人单位、赢得社会的认可。

学历歧视,虽看似小事,却伤害教育事业的百花齐放,唯有法律与相关教育机构共同给力,方能让顽症稳步消除之。

来源:红网

作者:尚凡

编辑:汪敏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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