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尚久
卖课、卖相机、卖药、卖保健品……记者近日调查发现,一些不良商家盯上了老年教育这块“香饽饽”,以“办老年大学”为幌子,打着“免费体验”“名师授课”的旗号,将推销课程包装成“学习机会”,诱导老年人掏钱购买高价课程,赚取高额利润,导致一些老年人掉入消费陷阱。(2月13日《法治日报》)
“莫道桑榆晚,为霞尚满天。”随着我国老龄人口的持续增长和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国民养老观念也在悄然发生转变,越来越多的老年人不再单纯满足于“老有所养”,而是追求“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让晚年无憾,书写“最美夕阳红”。
作为老年教育的主阵地,老年大学在满足老年人学习需求、培养老年人兴趣爱好、扩大老年人社会参与、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自1983年全国第一所老年大学在山东省创办以来,经过40多年的快速发展,我国老年教育取得了历史性成就,成为世界上规模最大、管理最严、质量最高的老年教育体系。
中国老年大学协会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4月,全国各级各类老年大学(学校)已达7.6万所,参加学习的学员超过2000万人,但只能满足约8%的有需求的中老年人。供不应求,让民办老年大学和教培机构“活”了起来,市场上掀起了一波老年教育加盟潮流。
目前,我国老年大学的办学性质主要包括政府办学、公办民助、民办公助、社会办学几种,其中以政府办学为主,约占老年大学总数的70%以上。此次媒体曝光的这些所谓的“老年大学”均为非政府办学,而是一些民办教育机构,甚至没有取得办学资质的民办教育机构,它们打着老年大学的旗号,利用老年人群体防范意识薄弱、信息不对称等特点,通过虚假宣传、设置消费陷阱等手段,以“培训”为名行“推销”之实,不仅让老年人在不知不觉中蒙受了经济损失,更是玷污了老年大学这块“金字招牌”。
2024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意见》,明确提出,创办老年大学必须经过教育部门的审批,取得办学资质才能招生,并且必须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以确保其质量。
养老涉及千家万户,关乎民生福祉。面对老年教育市场的积弊乱象,尤其是民办老年大学沦为“推销场”,教育、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有必要在全国部署开展一次“起底式”大排查,露头就打、动辄则咎,并利用查处的典型案例,对老年人开展警示提醒教育,提高老年群体防骗意识和识骗能力。同时,加强老年大学办学资质的审核把关,从源头上杜绝不符合办学条件、无办学资质的培训机构。当务之急,还需明确老年大学的监管主体,并以立法的方式为老年大学坚持办学宗旨保驾护航,还老年大学一方净土,稳稳托起“最美夕阳红”。
来源: 红网
作者:苏尚久
编辑: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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