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芳菲(山西大学)
近日,《甄嬛传》中同名产品“息肌丸”在某平台热销后被责令下架,《甄嬛传》版权持有者乐视视频呼吁社会公众提高警惕,勿购买非官方渠道销售的所谓“合作产品”。(2月25日 《中国青年报》)
卖家所售卖的息肌丸利用《甄嬛传》的知名度,以剧中同款商品为噱头,打着可使人“肌肤胜雪、身量轻盈”的旗号大肆宣传。
噱头式营销常常利用出奇制胜的思想,挖掘出能够引起消费者好奇和购买欲的事物,并与商品形成某种联系,从而在短时间内吸引眼球,属于“软广告”的一种。这种以“蹭热度”“博流量”手段而开启的销售之路,究竟能走多远?
抛开侵权行为不谈,息肌丸作为调整女性身体状况的药物,竟然以“知名电视剧同款产品”作为销售卖点,无疑是将药物当作“网红产品”叫卖,其安全性、有效性着实令人担忧。这种做法本质上是将公众健康视为儿戏,将商业利益凌驾于社会责任之上。网络时代,当药品销售陷入“流量为王”的怪圈,当产品研发者和售卖者不再以改善大众身体状况为宗旨,而一味追求卖点与销量,消费者的健康便难以有保障。
产品品质是最强劲的营销手段,寻找核心卖点要跳脱“蹭热度”的思想。湖北中医药大学药学院副研究员刘丹表示,从药物研发的角度讲,所有未获得药品批号的药物都是假药,息肌丸中各个药味的用量、用药形式有待研究考证。受电视剧启发,迎合消费者身体健康需求研制药方的做法有可取之处。但要时刻谨记药品开发流程,其功效性与安全性需要经过有关官方部门检测方可进行售卖,产品质量过关才能赢得消费者青睐。
此事件也为监管部门和消费者敲响了警钟。药品监督管理局作为药品把关机构,应及时发现违规产品,降低其出现在公众视野的可能性。另外,消费者作为产品质量的“体验方”,应时刻保持清醒、理性的头脑,从正规平台购买药物,不可陷入营销陷阱,被流量冲昏了头脑。噱头式营销只能带来短期效益和热度,要想产品走得长远,还需要从产品品质本身下功夫。
来源:红网
作者:苏芳菲
编辑:刘经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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