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扬书生
近日,有媒体报道“怀仁市第七小学老师殴打学生”,怀仁市教育局立即成立调查组赴学校核查情况。经怀仁市教育局党组研究决定:给予怀仁市城镇第七小学校五年级教师刘某某记大过处分并停职;对怀仁市教育局分管领导和城镇第七小学校校长等相关领导、教师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2月27日 澎湃新闻)
小学教师刘某某帮儿子出头打学生一事,在网上引发广泛关注。事情的起因很简单。怀仁市城镇第七小学五年级学生姜某某、李某和于某某在校园操场踢球时,与六年级学生王某某发生争执。事后,五年级教师刘某某(系学生姜某某母亲)带学生李某去六年级学生王某某班级质问情况,在质问过程中教师刘某某动手打了学生王某某。
作为一名教师,笔者对刘老师如此情绪化的做法也感到非常震惊。
教师的孩子在与别的孩子踢球时发生争执,这本来是学生之间再正常也不过的小摩擦,即便自己的儿子吃了点亏,刘老师也不应该一味偏袒自己的孩子,并利用自己的教师身份动手打别的孩子,这是明显的拉偏架,看上去是为儿子讨回了“公道”,但却有违教育公平原则。教师应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个学生,哪怕是自己的孩子,也不能享受特权。
教师的职责是教育引导学生,即便自己的孩子在与别的孩子发生矛盾时吃了亏,教师也不能替孩子“打回去”。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与“关爱学生、为人师表”的师德要求背道而驰。
更为严重的是,刘老师动手打学生,侵犯了学生的身体权和健康权,如造成严重伤害,还可能触犯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也明确规定,教师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作为教师,如果自己的孩子在学校受到委屈,也一定要冷静处理。首先要弄清楚事情原委,要了解自己的孩子有无过错,而非一味怪罪别人家的孩子。帮儿子出头殴打别的学生,不但会让别的孩子身体受伤,还会让被打孩子产生恐惧、焦虑、自卑等心理问题,影响其学习和生活,同时也会助长自己孩子的戾气,使其滋生莫名的优越感,在校园内变得更为嚣张。可见,在学校偏袒自己的孩子,不利于孩子形成正确的三观,也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
当然,刘老师帮儿子出头打学生,也从一个侧面暴露出该校师德师风教育存在很多漏洞,必须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认真整改,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强化教师队伍管理。从这个意义上说,教师帮儿子出头打学生被处分,是一堂生动的师德师风教育课。在校园的日常管理中,师德教育不能缺位。
来源:红网
作者:维扬书生
编辑:刘经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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