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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栈老板辱骂游客?别让乱象吹散 “有风” 的美好
2025-02-28 16:36:02 字号:

客栈老板辱骂游客?别让乱象吹散 “有风” 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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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家明(南京师范大学)

近日,刘女士向媒体反映,前几天她去云南大理旅游,提前预定了大理半园客栈。2月22日,在办理入住当天就和商家发生了不愉快。刘女士拨打了当地12345投诉电话,并向第三方平台投诉了这家大理半园客栈。没想到回到长沙后,刘女士接到多个骚扰辱骂电话,对方辱骂极为粗俗难听。目前,当地文旅已介入核查。(2月26日 《三湘都市报》)

受电视剧《去有风的地方》影响,云南旅游迅速“出圈”。许多人为逃离大城市“内卷”“快节奏”的生活压力,纷纷前往云南找寻一处能够安放身心的净土。而剧中“有风小院”惬意舒适的生活环境,则成为了“驴友”们的心之所向。他们表示,在客栈内生活数日,仿佛真的寻找到了“诗和远方”。

然而,随着云南客栈、民宿行业的爆火,“虚假宣传”“强买强卖”“骚扰辱骂”等现象层出不穷,屡遭游客诟病。为了还“有风小院”一片安宁的净土,整顿民宿、客栈等“非标准住宿”市场乱象刻不容缓。

追根溯源,涉事客栈的所作所为反映出行业服务伦理的“变质”。从办理入住到事后多通骚扰电话的辱骂,商家完成了由“服务者”到“施暴者”的角色转变,折射出将“商业契约”异化为“暴力胁迫”的畸形心理。令人唏嘘的是,此类现象绝非个例。近年来,受经济大环境的影响,像这样扭曲异化的经营理念正悄然兴起。许多客栈、民宿经营者为追名逐利,不惜以牺牲顾客利益为代价,将消费者权益视为可以肆意践踏的草芥。若不及时整治,这种“杀鸡取卵”的经营方式将会毒化整个旅游行业的生态环境。

此外,犯错成本的低廉也为部分经营者提供了可乘之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涉及侮辱威胁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500元以下罚款。在暴利的驱动下,法律在一些商家的眼中形同虚设,他们甚至愿意铤而走险,利用消费者隐私进行打击报复、威胁恐吓。从法律角度来看,这无疑是对行业底线的挑战,是对法律尊严的严重践踏。

为此,根治“非标准住宿”市场乱象亟待系统治理。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完善“旅游黑名单”制度,将不良商家逐出市场,同时加大监管与执法力度,对违法行为持“零容忍”态度。经营者应当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始终坚持“顾客至上”的经营理念,为顾客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消费者也要敢于发声,积极检举违法行为,善于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刘女士的遭遇,是“非标准住宿”市场野蛮生长的缩影,更是敲响法治文明的一记警钟。根治这一乱象,唯有多方共同努力才能铸就行业“防火”高墙。我们期待着有一天,“有风小院”能够真正成为安放旅客心灵的远方。

来源:红网

作者:曹家明

编辑:吴海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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