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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文字游戏”非商家长久经营之道
2025-03-28 22:45:23 字号:

玩“文字游戏”非商家长久经营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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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庆尚(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

记者调查发现,玩弄“文字游戏”的商标其实普遍存在。比如,“山里来的土”鸡蛋、“只有水盐和面粉,其他没了”的调味品、“零蔗糖”冰激凌、“120W ”充电器……引号里并非真正说明商品特质,而仅仅是商品的名称。因为“土”鸡蛋并无国家标准,而“0添加”正在被新国标禁止标注,“120W”充电器实际只有12W功率。(3月28日 澎湃新闻)

这些擦边式诱导营销宣传,借助“文字游戏”,运用隐蔽且迷惑消费者的手段,践踏消费者的知情权,扰乱市场正常秩序。在此情形下,相关监管部门及时介入、强力履职显得尤为迫切。

玩心机商标的商家,在消费领域设下“文字陷阱”。商家利用消费者对健康、品质、性价比的关注,精心设计品牌商标,诱导消费者对品牌名称产生误解。

从消费者角度来看,心机商标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这些具有误导性的商标,让消费者花了冤枉钱,却未能买到预期商品,损害了消费者的经济利益。就市场秩序而言,心机商标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一些诚信经营的商家或老字号在这场“文字游戏”中处于劣势。长此以往,市场会陷入“劣币驱逐良币”的困境,阻碍市场健康发展。

面对心机商标泛滥,监管部门并非束手无策。《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明确规定,“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产生误认或者对产地产生误认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我国关于商标的法律法规,为打击心机商标行为提供了法律武器。监管部门应积极履行职责,一方面,加强对商标注册的审查核实力度,严防带有误导性、欺骗性,或与知名品牌相似的商标进入市场;另一方面,要提高违法成本,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让商家不敢、不能、不想打这种“歪主意”。

在消费环节,消费者自身也需增强辨别能力。购物时,不能仅仅依靠商标等显著标识了解商品,更要学会查看商品的实际参数是否达标、配料表是否合规、是否为三无产品等信息,避免被心机商家误导。若遭遇欺骗,要勇敢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文字游戏”绝非商家的长久经营之道,“货真价实”才能赢得消费者的认可。

来源:红网

作者:李庆尚

编辑:汪敏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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