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系红网第六届全国大学生“评论之星”选拔赛参赛作品
不知道从何时起,或许是为了让自己显得深刻,我们在评论新闻所报道的惨案时,总喜欢把悲剧归因于某一制度上来,无论是普通的网民,还是专业的评论员。
近日,关于江苏阜宁男生弑母案讨论中,我们似乎又能看到这样的倾向。有评论认为这是“高压应试教育的必然结果”,也有声音呼喊“我们的教育只有知识的教育,没有人的教育,更没有关于生命的教育”。
这种富有感染力的语句很具迷惑性,但仔细揣摩后就会发现,它非但不深刻,而且很肤浅。确实,我们的教育制度存在着一些问题,但这个和弑母悲剧的本身有多大关系呢?一个制度再完美的社会也会有罪犯,同样的道理也适用于教育体系。这不仅是概率论里的“极端个例”,也是我们生活的常识。
因此,放着个体的恶不顾,将矛头指向宏大乃至虚无飘渺的教育制度,从极端个案中硬生生地提出一个普遍性的原因,这样的评论难免给人一种“乱拳打在棉花上”的感觉。
“我们的教育只有知识的教育,没有人的教育”,这是一句放之四海皆准的“废话”。试想一下,只要是学生,无论他是中学生还是大学生,无论他是自杀还是弑母,是作弊还是偷窃,我们在评论时是不是都可以套用这种大道理的话?但这种懒惰的思考习惯,对于分析问题本身又有多少意义呢?学生弑母,首先要反思的是这个学生本身,他的心理状况,他的行为方式;而不是在没有更多细节披露的情况下大谈特谈“教育制度”。
这是一个强调情绪传播而非事实传播的时代,借极端个案所带来的感性冲击力去攻击制度,不仅能泄愤,还能收获自以为深刻的满足。但人毕竟是追求理性的动物,相比于关联不大且索问没什么结果的制度,在极端个例中,有更加具体、更能解决的问题值得我们去分析。
当然,值得补充的是,既然并不是所有悲剧背后都有一个制度原因,那么自然说明有的悲剧背后是恶的制度。比如让泪水一夜洒遍互联网的“孙志刚案”,其背后就是违反宪法的收容制度在作祟。但孙志刚案与阜宁弑母案不同是,发生在孙志刚的事情曾普遍发生在众多收容者身上;而尽管一个月之前在江苏南京也发生过一起弑母案,后者还是属于极端个例,不具有普遍性。另外的不同是,阜宁弑母案不涉及公权,而孙志刚案则是公权对私权的侵犯。正是这两点不同,决定了我们在看待问题时的角度。
所以,比起看似深刻的“制度论”,追问阜宁弑母案的细节或许更有意义。
文/张雨龙(南京师范大学)
来源:红网
作者:张雨龙
编辑: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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