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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处分执行留“赤字”
2022-07-13 17:52:35 字号:

莫让处分执行留“赤字”

□吴桂桃

边处分边提拔、开除仍在上班、获刑仍领工资……个别地方和部门在执行处分决定过程中,不同程度存在“打折扣”“打白条”等现象。全面及时、不折不扣地执行党纪政务处分决定,对于发挥其惩戒、警示、教育作用,巩固反腐败斗争成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7月13日 《中国纪检监察报》)

虽然,党的规矩并非为了处理人,但违反规定必受处理,触犯红线就该受罚,以此维护纪法权威,既体现公平原则,也为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良好政治生态。故此,不折不扣执行处分,及时给予处理,是必然且必须之举。不然,处理决定就是“一纸空文”,让纪律法规定沦为“稻草人”。

据中国纪检监察报披露的现象表明,落实处理决定卡在“最后一公里”,执行“违纪必究”有差距。这不仅达不到惩戒教育,警示其他人的作用,也抹杀规矩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执行处分决定,是净化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清明政治生态的需要,也是建立公正的社会环境,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需要。虽然执行处分决定时,会影响处分对象利益,比如限制其党员权利,影响年度考核评定,甚至不能晋职晋级,有的还需降级降职、开除公职等,但对党员干部队伍具有公平性,对整个社会具有公正性,处理的是少数人,维护的是大多数人利益。故此,执行党纪政务处分,实施组织处理决定,是执政建设的需要,是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的需要。

反之,不执行处分决定,或执行之时“打折扣”,因人而异“搞变通”,让纪律规定出现“赤字”,严重贬损了党纪政务的权威,也引发社会诸多不满。必须严肃执行职责,执行处分的单位要扛起责任,相互沟通信息,切实把处分职责抓在手、落到实。对执行监督检查,跟踪落实情况,严肃追责问责,以此促进处分的“鞭子”落得下、打得痛,达到应有的惩戒警示效应。

来源:红网

作者:吴桂桃

编辑:陈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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