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璐晨 , 张文轩,朱子涵,程俊浩,梅馨月(西安交通大学)
近日,一名男子因虚报学历被录用单位解雇,但该男子不服公司的做法,认为自己的工作能力与岗位相匹配,将该公司告上了法庭,最终法院驳回了该男子的诉讼请求。(11月18日 中国青年网)
该男子对“学历不等于能力”的辩解立不住脚。虚报学历首先是诚信这一道德品质出了问题,男子在签定《劳动协议》时没有如实相报自己的学历,是对诚信的不尊重。诚信是民事合同成立的基本条件,合同搭建起用人单位和求职者互信的桥梁,使双方在互不了解的情况下,让用人单位和求职者拥有相信对方的底气。而该男子对学历的谎报,使这一互信的基础变成了一纸空文,公司不再有信任男子的任何保障。
我们无时无刻不谈诚信,但它既看不见又摸不着,为什么还要对它如此重视?从社会的层面来说,每个人在走入社会,逐渐社会化的过程中,都需要不断地与他人建立联系,我们希望他人的行为是稳定的、可预测的,这样能够最小化我们对他人的猜忌,使我们更有安全感。同时,我们保持诚信,也能让别人更愿意相信我们,保持和谐稳定的关系。同理,对于公司来说,即使该男子的能力过关,但男子的行为已经破坏掉了信任的基础,公司已经没有了可以继续信任男子的凭证,与其去猜男子还会不会有欺骗行为,倒不如直接辞退,聘用值得信任的人。这样,公司拥有了可信的员工,还能省去沟通合作中的各种猜忌,减少公司经营和决策所付出的各种成本。
此外,破坏诚信就是破坏规则。公司良好运转的基础建立在规则之上,一个不诚信的人如果还能照常任职,会导致整个公司管理体制的坍塌,会让其他遵守诚信、拥有相应学历的员工不满,这对于升学体制来说也是一种破坏。如果人们都只自辩称自学过课程、拥有相匹配能力就能获得岗位,那很多人为了得到学位所付出的辛苦就没有了意义,缺少了证明能力的学位,仅凭自证也难以让他人相信。所以,即使公司知道它想要的是有才能的人,学历只是一种证明和筛选的标准,它也会紧守这一标准。因为这个标准代表着信赖的凭证,代表着诚信的原则,只有立于标准和规则之上,公司的经营才能稳扎稳打、节节高升。
最后,公司的做法和法院的判决正是对社会诚信的维护。“人无信不立,业无信则不兴,国无信则衰”,当我们评判此类事件,切勿被学位和能力之争绕开了问题的核心,要知道遵守道德最重要,守住规则最重要。诚实地向对方告诉自己的学历,是为了让对方更能够相信自己。在互信中,我们才能成本最小化的完成合作,在社会上有了互信,才能持续稳定而不致走向歧途。
来源:红网
作者:杨璐晨
编辑:刘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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