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在不愿在春节将至的喜庆氛围里,拿一个9岁孩子的自杀说事儿。但确如骨鲠在喉不吐不快,所以容我唠叨几句。
小林出生20多天,就成了“留守儿童”。父亲一直在外打工,母亲带他回到外婆家里。两年前,小林父母离异,小林判给母亲,父亲每年支付2600元生活费,平均每月200出头。但就这点微薄的抚养费,这两年父亲都没兑现。母亲再婚后,将小林转到继父家所在的村小,自母亲和继父双双外出打工后,小林就由继父的父亲照顾。半年之后,他又被外公外婆接了回来,转到华阳镇中心小学就读。老师说,小林已经读到三年级,但他的父母从未陪他拿过成绩单,平时学校开家长会,都是外公外婆或者舅舅参加,父母平时,也不与老师主动联系。
可以看出,这个孩子既缺父爱也缺母爱,他不但面临生活的困顿,而且身处情感的荒漠。要我说,他的父母的存在,还不如彻底的消失。那样,孩子不再念想父母,没有了不绝如缕的煎熬;外公外婆,也就不再指望女儿女婿抚养外孙,他们也会给孩子全部的呵护。虽然那样也有痛苦,但还不致痛苦到舍弃生命的地步。
一个九岁的孩子,把自己吊在厕所横梁,脖子上套着一截塑料绳子。现在已经没人知道,他的内心,当时涌起了怎样的波澜?经历了怎样的纠结?然而可以肯定,当他听到母亲又不回家过年之后,在他的幼小的心里一定觉得:这是他最好的选择:生的痛苦,一定大于死的痛苦。父母亲情的缺失,是压倒他的最后一根稻草。
面对一朵不该凋零的花朵,我们需要反问:父母给了孩子生命,是否给了足够的亲情?学校除了教授知识,“三生”教育有无强化?大人除了关注吃喝,是否关心过孩子内心的世界?政府创造了多少有效减少“留守儿童”数量的条件?……不如此,我们就对不起那个逝去的亡灵。
文/雷钟哲
来源:红网
作者:雷钟哲
编辑:司马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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