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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模仿易拉罐制爆米花离世,谁最该被反思?

来源:红网 作者:​穆瑞琦 编辑:田德政 2019-09-08 20:55:59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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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2日,山东省枣庄市两名年龄分别为12岁和14岁的女孩模仿某网红主播用易拉罐自制爆米花,不慎点燃高浓度酒精引起爆炸和着火,事故发生后两个孩子随即被送往医院抢救。其中一位14岁女孩于9月5日不治身亡,其父亲表示想起诉相关平台。

近年来,短视频在网上迅速兴起,它的制作成本很低,自媒体用户均可在自己的社交平台或短视频平台发表。有些人纯粹出于娱乐的目的制作相关短视频,而大多数人则是看到它背后带来的巨大收益,通过观众给直播视频打赏或是流量变现牟利。为了获取高浏览量,视频发布者往往制造各种噱头,用新奇有趣的内容吸引用户。吸引力是他们的首要关注点,安全与否有时并未考虑得很周全。但其实网上发布的很多视频都存在着许多安全隐患。此次事件中女孩的不幸离世便给短视频平台的安全问题敲响了警钟,如何防范类似事情的再次发生值得我们认真思考。

这种事情不是第一次发生,此前也发生过类似事件。最早的是2013年江苏几名男孩模仿喜羊羊与灰太狼剧中情节,把一对兄弟绑在树上点火烧成重伤。去年武汉的一名家长和孩子一起模仿短视频中的翻跟斗游戏,没想到突然失手,使孩子头部着地,脊髓受伤。还有江苏一名7岁的男孩曾模仿动画片中的情节撑伞从5楼跳下。悲剧一再发生,到底谁该为此负责?

有网友认为家长没有监管好自己的孩子,应负主要责任。的确,照顾好孩子,父母责无旁贷。但我们知道这位离世女孩的父母,一般都是常年在外打工,没办法时时陪在孩子身边。对于千千万万的留守儿童来说,将保障安全的重任都交给父母显然是不切实际的。也有网友评论14岁的孩子应有基本的安全知识了。但仔细想想,14岁的年纪一般是在读初二,化学课是初三才开设的。学过化学的人应该知道,这个视频属于化学类的实验。一个没有学过化学的人不懂化学实验安全知识在情理之中,无可厚非,将责任推到这样一个孩子身上显然是不合理的。那么博主和短视频平台呢?

我们知道,博主发布视频时未做好安全提示,而微博给视频的传播提供了平台。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八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共同侵权分为共同故意侵权和共同过失侵权两种,在这个案件里,短视频的发布者和短视频平台的行为属于共同过失侵权,即二者单独的过错行为不至于导致事情发生,但是两个主体的过错一结合,就产生了现在的过错行为,导致了侵权行为的发生。从法律角度看他们确实是有过错的。

酒精灯加热易拉罐自制爆米花看似是一个趣味游戏,但实质上是一个专业的化学实验。要安全完成所有操作既对实验器材有一定要求,实验操作也要精细准确,稍有不慎极易引发安全事故。作为视频的发布者,本着对观众负责的态度,本应将各种注意事项及实验的危险性在视频中及时告知,但其不但没有这么做,操作中也有不符合要求的地方。现在观看这些网红视频的很多都是未成年的孩子,相关的安全知识不足,自我保护能力不强,对这类视频的安全保障措施有着更高的要求。但要让这些以追求利益为目标的博主们考虑各方面的安全问题恐怕比较难,还需要平台方的监督审查协助管理和法律法规的约束。

而网络传播的广泛快速和视频的海量化使得平台的全方面监管难以施行。此前武汉父亲摔伤孩子事件发生后,有些平台上线了“风险提示系统”,对有潜在风险的挑战和动作,给出一定的提示,让用户量力而行。这种风险防范方式或许给其他短视频平台提供了一种可供借鉴的思路。但仅此而已也远远不够,如何将安全系数最大化是平台方应好好思考的问题。不要总是等到伤害发生了才想到补救,采取有效措施防患于未然才能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文/穆瑞琦

来源:红网

作者:​穆瑞琦

编辑:田德政

本文为红辣椒评论 原创文章,仅系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红网立场。转载请附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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