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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辣椒评论缘何凝聚力日益强盛?

来源:红网 作者:石飞 编辑:叶鹏 2013-08-07 00:05:33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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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在这次盛会上表达心声,是一种荣幸。为不浪费朋友们太多的时间,我只讲三句话。
  
  第一句,是真心话。因为对时评和杂文的特殊情结,我非常看重以文会友的机会,以便向新朋老友、名家高手学习请教。谢谢红网为之搭设平台,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
  
  第二句,是赞美话。“红辣椒”对作者的平和、尊重、善待以及设身处地为作者着想,在我国海量的媒体群中,堪称独树一帜和独一无二,难能可贵。仅从“红辣椒”发稿时间一点上,就足见其厚爱作者的人性化情怀。“红辣椒”上传稿件的时间都是深夜零点以后。他们为什么要牺牲休息、熬更守夜延迟发稿呢?他们纯粹是为者作者的权益着想。如果“红辣椒”也和其他网站那样,也在当天下午发稿,那样,作者的稿件就失去了被其他报纸采用的机会。而等到零点以后发稿,相关报纸已经印刷完毕,“生米做成熟饭”,即便发现稿件已被红网发表,那也无法撤换了。就冲着“红辣椒”编辑的这种设身处地为作者着想并始终不渝长期坚持的舍己为人的忘我精神,我们作者也该诚挚地说一声谢谢。“红辣椒”的编辑们,你们是广大时评作者的知心人,你们辛苦了!也正是红网的这种大义真情感召和打动了整个时评界,所以“红辣椒”稳定的作者队伍越来越壮大,现在是1500多,相信今后还将与日俱增。尽管“红辣椒”用稿不付酬,须知,钱并非是第一位的,最能凝聚人心的是真情。情义无价,红网的情义让时评作者倾倒!
  
  红网对作者的真诚是一面镜子,譬如,“专投”,在很长时期以来,成了一些网站、报刊恐吓和讹诈时评作者的魔咒和“潜规则”——极端自私自利的“霸王条款”!既不合法,也不合理,更不合情!国家版权法对于文艺作品有相关的“专投”要求,但是,时评属于新闻范畴,并不受版权法限制,所谓的“专投”强求,于法无据,纯粹是媒体一厢情愿设置的讹卡作者的不平等条款。为什么有些官员的文章可以满天飞,媒体以争相重复刊发为能为荣,而偏偏对时评作者霸道蛮横——必须“专投”?如此,只能显露出这些媒体的媚官、欺民的阴暗心理。在他们的理念里,没有公平和平等可言。有的中央官方网站首发过了的时评,几天之后若发现在别的报纸上又被发表,他们竟然拒绝向作者支付稿酬,以示惩罚。这岂不是欺人太甚,岂有此理!这些媒体对于作者的态度,与红网相比,是不是应该汗颜、心虚、愧疚?
  
  只有一种情况,作者必须“专投”,那就是约稿。约稿是一种契约,双方都要遵守。既然是约稿,那就要保证采用,按照相关规定,不采用也是要付稿酬的(50%)。如果不是约稿,你不能保证一定发表,你有什么理由要求人家“专投”?“一稿多投”,在非约稿的情况下,应该是作者的自由和权利。
  
  第三句,是“冒犯”话。首先说明一点,红网佳作评委,都是时评界的大家高手,都是我的老师,我都很敬佩仰慕。不过,佳作评选活动,既是评委评判作者文章优劣的平台,同时也是作者见识评委水平高下的平台。所不同的是,前者有打分的权力,后者只能哂然一笑。如果只打分数,不写评语,作者们往往琢磨不透评委的水平。
  
  最后,祝福红辣椒佳作年度评奖活动越办越好!
  
  文/石飞

来源:红网

作者:石飞

编辑:叶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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