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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元钱买面子,民政局多大的脸?

来源:红网 作者:毕文章 编辑:刘艳秋 2014-08-17 00: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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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刑22个月出狱后,西安男子刘彦发现自己竟“被离婚”了。原来是妻子找人冒充他到新城区民政局办了离婚手续。对此,新城区民政局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民政部门没有通过指纹、DNA等辨别当事人真假的设备,办理离婚手续只需要双方本人带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到民政局就可办理。而工作人员曾见到冒充刘彦的男子的身份证照片和刘彦本人,两人长相非常相像,仅凭观察很难分辨出真假。(8月16日《华商报》)
  
  民政局工作人员真能搞笑,是不是看《西游记》入迷太深,无法自拔了,以为他们二人是真假美猴王呢?难道还得给你们配备照妖镜吗?我就不明白了,你们什么眼神呀?连李逵和李鬼都分不清楚,非不能也,是不为也,只要是用心,双胞胎都能分清楚,何况是冒名顶替的假丈夫了。这分明就是玩忽职守,不负责任的具体体现,任何花言巧语都无法掩盖你们失职渎职的本质。
  
  民政局领导真是一张纸画个鼻子——不要脸啦,明明是你们的错,造成了当事人“被离婚”,人家要求撤销已颁发的离婚证,你们为了面子竟然拒绝。最可气的是,人家告上法庭,你们居然宁肯赔偿5万元钱也不肯撤销错误的决定。知错不改,顽固到底,还有一点人民公仆的样子吗?5万元钱不是小数目,岂容你们随便拿去买面子?好好查查这钱哪来的?是否合法?纳税人的血汗钱,绝对不能乱花。
  
  这家法院根本就是船上打伞——无天无地,下级法院已经做出一审判决,判令民政局撤销离婚证。可是,你们却允许双方和解,以民政局赔偿原告5万元钱撤诉结局。民政局明显违法,一审已经判决,你们这样做就是公然的枉法行为,这是把法律当成橡皮泥,这是有钱能使鬼推磨的真实写照,让本来是违法的行为因为花钱就成了合法行为。你们让老百姓怎么能相信法律呢?作为法官,难道就不感到愧对头顶上的国徽吗?
  
  各地正在轰轰烈烈地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群众利益高于一切,替人民管好钱袋子,认真践行依法治国,这是必须做到的事情。民政局花钱买面子,法院不守法,必须有人管,有人纠正。
  
  文/毕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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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毕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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