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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妨给“红头”文件定些规矩

来源:红网 作者:储旭东 编辑:夏熊飞 2017-02-08 00:0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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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婚不准操办酒席”“双方均为再婚的不准操办酒席”“违者礼金一律没收”……这些限定性极强的规定是贵州某县的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的规范管理县辖区内所有城乡居民操办酒席的“红头文件”,文件一经曝出,引发质疑。(2月7日《人民日报》)

  众所周知,各级党委政府机关部门作重大决策、重大部署、重大精神传达等事务时,为体现正式性和严肃性,常采用“红头”文件加以发布。对广大机关干部来说,文件一旦套上了“红头”,就需要细细研读、品其内涵、究其实际,收文单位更是要反复琢磨,找准文件对自身的具体要求,研究对策、谋划落实。

  而也恰是因为红头文件的严肃和正式,执行者往往会对其充分的信任、尊重,尤其是核心部门、重要科室的文件,更不在话下。但问题也在于此,一旦红头文件并没有那么符合规矩,未曾经过细细打磨、层层审核,那文件内容就很容易存在疏漏,缺乏严肃性,执行时也会因为制定时考虑不够充足而造成更新的麻烦。有时还可能存有权力寻租的空间,让本该是做好事、解难题的政策部署变了味,反而给社会增添了麻烦。

  甚至个别地方,红头文件泛滥成灾,沦为了体现正式和重视的工具。有时为了应付突击检查,工作没到位,只能从文件上下功夫、做文章,如此图个“有”,也算做了些事情,总比什么都没有强。随之,一天能出台好几套毫无实质内容的“僵尸文件”,蒙骗上级,也麻痹了自己,严重破坏“红头”应有的威严、过度折损机关单位的公信力。

  中共中央“八项规定”要求要简化机关文风,任性发“红头”本就是违背中央精神的行为,更要勒令禁止。各级机关单位都要给“红头”文件系个“绳子”、上个“加锁”、定个“规矩”,结合存在问题,重新修订相关条例规定,严格约束、强化管理、全面审核,对发文提出更高标准、更严要求,着力规范文件发布的各个环节。

  每个领导干部都要发挥主动监督的职能,对自身收文、执行担当负责的同时,也要对发文单位负责,及时指出和纠正来文存在的问题,确保“红头”文件高质量,更具指导性、可操作性。只有各级机关切实让“红头”文件规矩起来,才能更好地促进各级机关部门的执行力,营造高效、求实、有序的工作环境。

  文/储旭东

来源:红网

作者:储旭东

编辑:夏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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