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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路费”跑掉的是干部形象

来源:红网 作者:江文 编辑:林旻煜 2017-04-10 00: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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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太不把纪律当回事了,以为这点小聪明能蒙混过关,真是被贪念冲昏了头……”近日,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在开展农村基层腐败问题专题调研时,桦南县土龙山镇干部张德春对调研组说了这么一番话,并表示要从中吸取深刻教训。张德春因在协调办理低保过程中向群众索要手续费5000元,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降级处分。(4月8日 新华网)

  桦南县土龙山镇干部张德春对当地群众徐某说,可以为其协调办理低保补助,但需要5000元“手续费”。2013年12月,徐某将5000元钱交给张德春。但因徐某不符合低保办理条件,此事一直没有结果。其间,徐某多次要求张德春退还“手续费”,并表示“不办理了”,但张德春却表示只能退还4000元,另外1000元作为“跑路费”。最终,张德春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降级处分,并被责令如数退还违纪资金。

  作为一个共产党员干部,群众有困难去帮助他们解决,这是理所当然的事。但这既要依规依据,要严格依法办事;更要是无条件的,如果因为帮了贫困户群众办成一点事,就要“手续费”“跑路费”,这样的行为,对党员干部的形象伤害,肯定是毋庸置疑的。

  作为一个长期在基层工作的干部,哪些群众够低保评定的条件,哪些群众不够,张德春应该是心知肚明的。在这样的情况下,他还要口口声声,称可以帮助本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徐某办理低保。一个重要的原因还是贪欲。因为贪欲作祟,只要有贪的可能,就绝不放过任何的机会进行贪腐,哪怕明知道这是违法乱纪的,还要铤而走险,对这样心中无党、心中无戒的干部,就必须严惩。

  众所周知,镇村干部是党和政府的“末梢神经”,发生在他们身上的问题,直接损害农民的切实利益,败坏党和政府的形象。试想一下,如果张德春收了徐某5000元钱,就为他办好了低保手续,那么就会让群众认为党和政府的低保政策是可以勾兑的,是可以开后门、搞关系的,这对党和政府的公信力肯定是一个巨大的伤害。群众就会用异样的眼光来看待政府干部,甚至可能会因此影响党的执政根基,这是决不能容许的。

  “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古代官吏都知道的问题,难道张德春不知道,明知道还要以身试法,铤而走险,被处罚,那自然是理所当然的事。当地党委也要从该事件中吸取教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防止这样侵害群众利益,损害党员干部形象的事件再次发生。

  文/江文

来源:红网

作者:江文

编辑:林旻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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