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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毫无用处,为啥还要开?

来源:红网 作者:曲征 编辑:夏熊飞 2017-06-21 00: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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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几天是广东梅州市梅江区各小学办理入学报名手续的时间,家住梅江区的刘先生却看到《梅江区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积分申请表》(试行)的最后一条规则写着:“要由本人提供派出所的无犯罪记录”。刘先生表示,如果有污点,提供之后不是对小孩很不利?(6月20日 澎湃新闻网)

  根据教育法规,不管家长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其子女都有入校学习的权利,不能因为家长有污点,就剥夺其子女就近入学的权利。所以派出所在开具的证明书中加了这样一句:“请问教育部门,小孩读书与其父母有无犯罪有关吗?难道小孩的父母有违法犯罪记录,就可以剥夺小孩读书权利吗?”并且教育部门的工作人员也表示,不管犯罪记录怎么样,都不会影响孩子就读。

  既然如此,《申请表》为何还要让家长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呢?

  分析起来,原因并不复杂。一是学校对孩子自尊心的保护意识欠缺。从保护孩子的自尊心出发,学校是不能让家长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因为一旦家长有“污点”记录,说不定家长的“污点”会因为一纸证明而在校园里广泛传播,这对孩子成长极其不利。

  二是学校对家长缺少人性化意识,对家长的奔波缺少应有的同情心。根据相关规定,对个人不予出具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已成为公安机关不再出具的18种证明中的一种,假设派出所据此坚决不出具证明,这不是故意刁难家长吗?对此,学校有没有认识到?

  三是学校工作机械僵化,不能与时俱进,对于理应修改、删除的证明项目一直拖延不予纠正,缺乏果断、快刀斩乱麻的工作效率。实际上,《申请表》中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已经执行了多年,也曾经遭受过人们质疑,据说对此教育部门还专门讨论过,但令人不解的是,为什么没有及时予以纠正或取消?

  其实,不只是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申请表》存在可有可无的“无关证明”,其他各类申请表中,也存在着一些“无关证明”。有的证明项目,派出所早已不再出具,但是在《申请表》上依然能见到它们的身影。所谓“表上一句话,人们跑断腿”,而对于人们因为“表上一句话”到处奔波以致焦头烂额、身心俱疲的情景,有关部门就忽略不计了。面对可有可无的证明项目长期躺在《申请表》上睡大觉的现实,要说相关部门工作效率高且服务人性化,恐怕连他们自己都不相信。

  文/曲征

来源:红网

作者:曲征

编辑:夏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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