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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天猫互撕:动辄扣帽背离反垄断初衷

来源:红网 作者:宋鹏伟 编辑:王俞 2017-07-15 00:10:42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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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商版三国演义正上演。7月12日,京东、唯品会发布联合声明,抵制某电商平台强迫商家“二选一”。虽然声明中并没有明确指出是哪一家平台,但结合此前京东在“6·18”期间遭遇的品牌撤店事件,不难想到矛头所向正是天猫。而天猫也在当日下午发出声明称,这是在碰瓷,误导公众、市场和主管部门,虽然确实有越来越多的品牌把天猫作为商业运营的惟一阵地和独家平台,但这却是商家的自主选择。(7月13日《北京商报》)

  “三国演义”的说法并不准确:一者,唯品会的体量过小,尚不足以称之为“国”;二者,如今是两家联合起来指责一家,并非三国互杀。打个不恰当的比方,这更像是老二带着一名小弟向老大叫板,要求权力重新洗牌,虽然名义上是“要公平”,但无疑有把对方树立成公敌的意味,而怼来怼去的实质,说到底还是利益之争。

  竞争是好事,消费者是最大的获利者。因此,反垄断就成了最大的“政治正确”,往往也成为攻击对方时最好使的“大帽子”。譬如,京东和唯品会的联合声明中称,某电商平台利用其市场垄断地位,以各种方式要求商家二选一。倘若果真如此,被含沙射影攻击的天猫就成了众矢之的——不仅欺负生存不易的弱小商家,而且也伤害了消费者利益。

  果真如此吗?声明中只扣了帽子,却没有拿出任何有说服力的证据,显然说服力欠奉。结合“6·18”期间的口水仗,客观地说,如果官方声明总是停留在空洞的情绪表达上,实在有失体面。天猫是垄断吗?有关数据显示,在B2C市场上,天猫以55.8%位居首位,京东、唯品会分别以26.7%、3.4%的市场份额位居第二、三位。超过一半的市场份额,确实有垄断之嫌,但必须要明确的是,天猫的“垄断”靠的不是行政庇护,而是消费者用脚投票的结果,是依靠自身努力创新得来的。同时,也并非所有的高市场份额都是垄断,只要不为后来的竞争者造成“进入障碍”,只要不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同样也是合法的。譬如,腾讯在即时通信市场的占有率有目共睹,滴滴在网约车市场的份额更是显而易见,为什么他们都没有被《反垄断法》查处?事实上,京东能在电商领域实现如此快速的发展,某种程度上也说明,其对天猫滥用垄断地位的指责是不成立的。

  让商家“二选一”也没有错,除非是强迫。这方面,天猫与京东并无分歧,谁能拿出有力的证据来,谁就可以给对方致命一击。很遗憾,证据依然欠奉,其实也很正常,如果有直接证据,向工商总局投诉远比发个声明要有用得多。本质上说,电商平台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往往会给“独家合作”的商家进行资源倾斜,“你好我也好”的逻辑也无可厚非。事实上,京东也是这么做的,例如在京东更擅长的电子产品领域,如今许多手机厂商与京东之间签署的战略合作都已是“独家首发/独家销售”,合作期限也从1年延长至3年。莫非只要是独家销售,就一定是被迫的?只要平台不能做到“一碗水端平”,就一定是强迫商家“二选一”?

  一个简单的道理是,商家的选择权永远都不可能被剥夺,其如何选择主要是看哪个平台会给自身带来更大的利益,而这,也恰恰是不同平台之间相互竞争的主要着力点——谁能够更好地提供服务,为商家提供满意的利润空间,谁就会赢得青睐,最终的结果是各方的良性互动。将市场的交给市场,将法律的交给法律,如果总是把企业经营策略与不正当竞争混为一谈,动辄以扣帽子的方式声讨,不仅无助于营造良好的市场秩序,而且也会与反垄断的初衷背道而驰——市场份额是争出来的,而不是让出来的,以“反垄断”之名排斥竞争,这又与垄断何异?

  文/宋鹏伟

来源:红网

作者:宋鹏伟

编辑:王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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