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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装病吃空饷缘何“一路绿灯”

来源:红网 作者:阿古俄子 编辑:王俞 2017-08-21 00: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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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公务员法》明确规定,公务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不得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最近,有知情人向《经视直播》反映,武汉海事局的一名公务员,两年多没上班却照样领工资,同时,此人还在外干起了第二职业赚钱。(8月20日 中国网)

  记者调查核实到,崔某峰自2015年5月份就向单位请了病假,之后再没有去上过班。在至今长达2年多的时间里,崔某峰一边拿着单位的工资,一边在外当店长挣钱,舒舒服服地吃起了“空饷”。

  在外从事第二职业期间,崔某峰全程管理一个店,照该店员工的说法,就是:什么东西、什么事都要他来管。如此,明眼人一看便知,崔某峰并非真有病,而是在装病。照常理,公职人员请销假有严格的规定。崔某峰究竟有何本事,装病一装就能装2年,其所在单位的党组、党委、纪检等哪里去了?

  据报道,崔某峰现如今已经辞职,其所在单位称,他们已经拿不是公职人员的崔某峰没法了。可事实如此吗?恐怕不然,至少,崔某峰白白领取的2年工资可以追回,至少可以给予崔某峰党纪处分。《公务员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公务员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予以辞退。也就是说,崔某峰连续两年多“不在岗”,早已符合辞退条件,期间所领取的工资就该被追回。同时,崔某峰也是一名共产党员,其行为明显违纪,即使其辞去了公职,党纪处分也不该被落下。

  崔某峰已经辞职,吃空饷行为已经终止,挖出背后的“隐情”,纵然于事无补。可是,“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遍”,让失职渎职的人挨处分,让“吃空饷”的人得不偿失,对于其他党员干部而言,富有警示意义。而让党纪国法带电运行,党纪国法自身才会更有威严,公职人员才会更加敬畏它。否则,党纪国法难免沦为一纸空文。

  文/阿古俄子

来源:红网

作者:阿古俄子

编辑:王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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