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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受过处分”就不该一错再错

来源:红网 作者:阿古俄子 编辑:司马清 2017-09-22 00: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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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笔者参与对某单位的作风督查时,发现一位受过处分的党员干部未按要求遵守工作纪律,而该单位领导却解释:“他前不久受过处分,多少会存在一些负面情绪,有时带到工作中来也难免,我们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受过处分”就能享受特殊待遇吗?绝不是!(9月21日 《中国纪检监察报》)

  “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凡事皆事出有因,一名党员干部被组织处分,说明自身有错在先,违纪在先。组织用“处分”加以教育管理,乃职责所在,有错不纠就是组织的失职。因此,被处分的干部该做的是趁此自我反省认真改过,而不是埋怨组织、认为组织不公。受处分后,把负面情绪带到单位,不遵守工作纪律,这是不知悔改、一错再错的不良反应。

  所谓“知错能改,善莫大焉”。人既然不是圣贤,就难免会犯错,党员干部在工作上违了纪、犯了错,没被送进监狱,没被夺了饭碗,说明错不至于永无翻身机会。但要想翻身,想东山再起,有个很重要的前提,就是要知错,只有知错了,才有可能改好,才有可能翻身。

  故受过组织处分的干部们,应有姿势不是“闹情绪”,更不是继续违纪、一错再错,而是从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来。无论历史还是现实,受处分或处理的干部“复出”,从来都不是一件新鲜的事。新出台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中,就提及了对受处分干部“妥善安排”和“可以提拔任职”的情况。所以说,受处分并不代表就被一棍子打死了。

  退一万步讲,即使受处分后不再“复出”,那也没有理由违反工作纪律。因为你还拿着国家和人民的“俸禄”,还是公职人员,理应遵守工作纪律。封建社会官员尚讲“食君之禄、忠君之事”,受处分的干部就能不遵纪守法,不干事尸位素餐?要知道,若执迷不悟、不思悔改,最终受伤的只会是自己,这是在拿自己的饭碗在“闹情绪”。

  需要引起注意的是,管理受处分干部,领导该多谈心多帮助,多开导多鼓励,让受处分的干部早日从不良情绪中走出来。而不是听之任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纵容的背后反映出的是不敢担当、不愿担责的老好人行为,“宽是害、严是爱”,受处分干部不遵守工作纪律,对其改过自新没有帮助,对其他干部也会形成不良的导向,认为受了处分,反而能不尊受纪律,不受约束。所以说,受处分干部一错再错的这个案例里,负有管理之责的领导难辞其咎,也是在错上加错。

  杜绝干部受了处分后一错再错的现象,受处分的干部们自身要认清形势,处分并不是得了一个后就不会再得下一个,不要用任性挑战纪律,吃过一次亏就该长点记性。而负有管理之责的领导们,要切实履职尽责,认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是一种失职渎职,若继续“无为”那么组织就会让你“无位”,以后想管都没机会管的。

  文/阿古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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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阿古俄子

编辑:司马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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