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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德育工作不能停留于“公开处分”

来源:红网 作者:刘浩田 编辑:王俞 2017-10-03 00: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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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系红网第三届全国大学生“评论之星”选拔赛参赛作品

  近日,清华大学对11名研究生开出了处分公告,最轻惩罚为警告,最重为开除学籍。令人咋舌的是,这些研究生的违纪行为包括无故离校、学术不端,还涉及婚外情、偷窥异性如厕等远低于道德标准线的行为。事后,不少网友为清华点赞,称其没有像一些学校因为爱惜利益的羽毛而短视地搞“鸵鸟政策”,对学生道德问题避而不谈,反而是通过公开处分决定为学生的言行举止设立一块明镜。

  一个反例是,今年5月合肥出现的某中学隐瞒校园暴力事件——对13岁女学生被围殴知情不报、得过且过,直至家长曝光暴力视频,该校校长及6名涉事责任人才受到相应处分。部分学校,在声誉名气与育人爱人的岔路上摇摆不定,甚至本末倒置,只见名誉,不见德育,很大程度上为掩盖学生品德瑕疵提供了广阔空间。广大学生只要窥探到学校“默认”其缺德违法的行为,乃至与其“狼狈为奸”,难免变本加厉。要知道,吃了“有才无德”这片毒药,又岂能轻易脱瘾呢?

  详言之,公开处分可以有效堵住学生逃避道德纪律责任的缺口,将讳莫如深的惩罚毫无隐瞒地展现在公众面前,实际上,既为后来者提供前车之鉴,也避免了被动曝光的手足无措,可谓益处良多。因此,网友对清华校方几乎“一边倒”的支持不无道理。

  但是,仅仅停留在公开处分这一步,并不会彻底改变中国部分学生根深蒂固的品德苛疾。

  一方面,公开处分作为一种基本的学生管理制度,不应该因为清华的“金字招牌”而被舆论奉为德育建设的根本。否则,在借助网络新媒体平台进行学生德育管理的今日,众多学校处分决定基本透明化(仅仅搜索“高校学生处分决定”,网络上就已经推送有关西安交通大学、中国矿业大学、上海理工大学等不少高校的公开处分书),为什么还是不能大幅度地遏止一些学生失德行为的出现呢?以至于某些大学连年公布违纪处分决定书,违纪事项却集中于考试作弊、论文造假等问题,没有明显的改观。

  另一方面,公开处分的积极作用,很难深入德育工作的内核之中。要知道,育人的讲坛不应该只有三尺,树人的时光不应该只在百年,育人成才是一个代代相传、穿透历史的长久工程。公开处分仅是履行德育教育的外部工作,而德育更为丰富的内涵在于解决输出内容陈旧、乃至迂腐的顽疾,而关切到学生真正需要的教育内容、社会真正呼唤的人才标准。

  譬如,今年5月热议的所谓“女德专家”丁璇进入高校,宣扬新时代“三从四德”,实质上是荼毒高校学生道德文化价值观念的毒药。如果让这一类没有营养、迂腐过时,甚至危害德育的“李鬼”课程进入学校道德讲堂,岂非误人子弟?作家徐贲在《统治与教育》《美国的大学人文教育》中,就指出当下国内高校人文教育常常是“走过场”,创新不足、内涵欠奉,就比较准确地点明我国德育存在的内部矛盾亟待解决。

  更重要的是,德育工作必须与人才选拔机制相融合,一味唯分数论、唯学历论,往往难以衡量一个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质;一味排斥道德作为评级人才的标准,则很可能会招致难以预料的“以才为祸”。试看复旦投毒案、大学黑客等为祸他人与社会的失德违法行为,是学识在没有道德的束缚下嬗变为恶性利刃的典例,可不慎哉?

  因此,正如梅贻琦先生在《大学一解》中所说:“学子自身之修养为中国教育思想中最基本之部分”,而“今日大学生之生活中最感缺乏之一事即为个人之修养”。在公开处分之后,需要解决的德育难题还有很多。公开处分作为铲除品德苛疾的第一步,既要行稳,又要致远。比如,在德育建设上,是不是可以通过网络课堂、走进监狱等形式,突破单一的说教传授,丰富德育化人的途径,从“走过场”上升为“干实事”呢?又比如,是不是可以广邀家长、企业家、创业者走进德育课堂,通过社会选聘人才的真实状况直观地给予学生道德塑造标准,为学生提供符合社会发展需求的成长渠道呢?此外,依托少年宫、志愿服务机构、司法所等众多接近学生生活的平台,进行人才培养,最终凝结成一个完整的人才培养与选拔网络,应该成为人才选用的新趋势。否则,人才评价体系就因为唯分数论的霸主地位而具有了片面性和不可持续性。

  总之,德育工作可以创新、能够改造的方向依旧很多,并随着社会发展而不断扩充,学生品德的锻造也不能一蹴而就。但可以肯定的是,公开处分依旧是第一个台阶,必须把目光放到公开处分之后,要走向去除学生品德苛疾的胜利,需要长期的实践,需要全局思维与通盘运作,以塑造德法教育、人格教育的新格局。

  文/刘浩田(华中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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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浩田

编辑:王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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